“你的影响力已经辐射了整个提亚草原,并开始向东部平原传播。草原里总共聚集了近二十万人族,若有丰富的粮食,几代人后,人数就会激增上百万,晋升弱等神力是件非常简单的事。”佛利斯特细细分析道。
森林之神同样是个温和的神明,他声音柔和,神态温文尔雅,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谢谢你的祝福,佛利斯特。”弥忒斯对他一笑。
森林之神微笑回应。
生命女神也笑了起来:“弥忒斯,我很高兴你的成就,想必光辉之主也会感到欣慰。不过,荒芜之神并不会就此罢休,你仍要时刻警惕,提防他的破坏。”
“我会的,主神。”弥忒斯说道。
三神又闲聊了会儿,瑟薇丝忽然有些好奇地问道:“听说你对一个叫奥兰斯的凡人很是喜爱,是吗?”
弥忒斯一怔,坦然承认道:“我的确喜爱他,他让我着迷。”
神明之间,并不存在羞涩这种情感,也从来不忌讳谈论情爱。
爱即是爱,无须掩饰。
生命女神和森林之神听到弥忒斯的话,只感到好奇,并没有显露任何鄙视来。
这是弥忒斯的私事,和其他神明无关。
森林之神笑着说道:“我听说过这位战士。据说他非常强大,多次击退了荒芜之神的攻击,还把神子坎普兰给杀了。是这样的吧?”
弥忒斯脸上露出了柔和的笑容,眯起眼睛,满足地道:“的确如此。我能这么快立下晋升的基业,全靠他了。”
瑟薇丝越发感到好奇,追问道:“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见见他了。不如现在就请他来我的生命乐园做客吧。”
“也好。我这就让他的灵魂过来吧。”弥忒斯应下了。
她也正想将奥兰斯介绍给两位神明,认识更多的神明,对奥兰斯是有利的,能帮他更快地提升力量。
她闭上了眼睛,发出了召唤,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就在她身边浮现了出来。
这人影慢慢变清晰起来,正是德文,他左右看了看,对自己所处的境况感到有些迷惑。
周围三个人,他只对眼前这个女子感到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