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振秋在唱歌的时候,是不怎么动的。
他不会跳舞,也不需要那么做。
《rollinginthedeep》的节奏本身就很快,也没有给他多少干别的事情的时间。
这样正好,他可以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歌曲的演绎上。
这首歌没有什么花哨的表演,全靠精彩绝伦的唱功来致胜。而这也是石振秋最擅长的,最能够展示出来的东西。
他就那么简简单单地站在舞台上,背后是狂暴着演奏的乐队。
而他的风格,则十分的平淡。即使音乐高亢,音域放开,也没有让他变得歇斯底里。
“哦,看呢,这家伙居然很轻轻松松地就上去了高音。那说明什么?说明这家伙的音域绝对不只到这个程度。”
“这个家伙的服装都没有悉心打扮,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很帅。”
“是的,他游刃有余的范儿,实在是太酷了。”
虽然是第一次登上欧美的舞台,但石振秋并没有刻意去准备什么。
针对这一点,他咨询过安道尔·伍兹奎兹、布鲁诺·马尔斯等人。
而他们给他的回答是,按照他自己的喜好来就行了。
想要夺人眼球的话,弄的夸张点也无所谓。
布鲁诺·马尔斯那家伙甚至恶搞地建议,让石振秋穿上鼻环,脸上纹上刺青,说这样足够酷炫。
要不是觉得打人不好,石振秋非得揍他一顿不可。
思来想去,也是为了自己的形象考虑,石振秋干脆化繁为简,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他的上身就是一件米色格子的长袖衬衫,下半身是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下一双白色的波鞋。
十分简约的打扮,没有任何的饰品,甚至连手表也没有戴。
他的身上更没有什么纹身,发型也干净利落的和银行职员一样。
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好像是麻省理工的大学生一样,根本不像是在舞台上亮光四射的明星。
但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形象,此时在舞台上,凭借着他云淡风轻的发挥,却给了观众们极大的震撼。
既然是歌迷,那么对音乐可都是识货的。
他们太清楚《rollinginthedeep》是多么的难唱了,当石振秋开始重复演唱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能够跟着唱了。
结果只是稍微一试,就发现嗓子根本驾驭不住,出现了嘶哑的情况。
就是这么音域极高的歌曲,舞台上的那个家伙竟然连青筋都没有冒出来,好像在唱温情款款的r&b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