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韦见了,哈哈大笑,他没想到之前那个看到他就吓得跳到车篷上的人也有如此本领,此刻便安心对付楼梯口的这些人,而我和韦小宝则看着专诸大战仨小刺客。
看了片刻,我看出门道儿了,如果说猛将和刺客有不同的话,那就是武将擅长群攻,而刺客擅长单攻。
扭头看典韦像一头猛虎一样冲进了刺客群,挥舞着两把大铁戟,像是在砍草一样的砍着那些面带黑罩的刺客,这难道不是擅长群体攻击的表现吗?
再看专诸,用一把鱼肠剑和三名刺客较真,却只能安心对付一人,一旦其他两人来打,就得分心去敌,看起来显得有些畏首畏尾,这难道不是擅长单攻的表现?
我忽然听到了“喀嚓喀嚓”的声音,转过头去,发现是韦小宝正在我旁边啃苹果,我就问他:“还有吗?给我个。”
他屁颠屁颠儿的跑进房间,又拿了苹果给我,我用手擦了擦,也开始吃起来。再看下面的典韦,已经快要结束战斗了,客栈大厅里横七竖八的躺着的全是尸体,掌柜的倒不是在意死不死人,他主要是心疼他的那些器具,比如木椅木桌什么的。
二楼走廊上,专诸也终于刺死了最后一个刺客,恰逢我一个苹果啃完,顺手把果核扔到了一个尸体的肚子上,又得出了一个结论,武将杀人靠猛,刺客杀人靠出其不意和耗时间。
待一百号刺客全体躺倒之后,我意识到自己被福傲盯上了,这里就不安全了,连忙招呼身边的三人快走,顺便让韦小宝去客栈后院叫醒马夫。
“二皇子,这一百号人也太垃圾了,俺还没杀够!”典韦手里的两把大戟还在滴血呢,我也没功夫和他唠嗑了,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差不多值几千钱吧,递给掌柜的,匆匆忙忙就要出门。
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声音。
“站住!”
我和典韦三人转过身来,见是酒桌上的一个酒客,身穿黄色长袍,扎紫红色腰带,体宽但不胖,身高比十二岁的我高一些,手里还端着一个酒碗,另一只手正指着我们。
我见这人一定有话说,就先打发马夫去给马车加油了,也就是给那匹陪了我一路的枣红大马喂点草,他乖乖去了。
我就问那个说话的人:“叫我们站住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