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出来,县令对商鞅的第一印象很好,得意地捋了捋自己山羊胡,又装模作样的整了整脑袋上的乌纱帽,然后笑道:“堂下跪着的何人,从何处来?”
商鞅磕头道:“草民商鞅,从秦国来,为了告几个人犯了杀人大罪。”
县令听了,眉头一皱,问道:“秦国?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么个国家?哦,你一定是外籍人士,说吧,哪几个人?是男是女?”
我心里有点凌乱了,这县令问是男是女做什么,难不成在求贤镇,我大福朝的法律被他改成男女不同的了?
商鞅和我一样好奇,跪在地上磕了几下头,客客气气地问:“大人,请恕草民愚钝,不知道这是男的该如何,是女的又如何?”
“嘿嘿。”县令猥琐的一笑,那笑容让我想起了现代所有表情库都会有的“奸笑”表情,犹以贴吧里那个眼珠点大,却还都看向一方的表情最像。
只听县令缓缓道来:“要是男的,杀了一百人,罪责是斩首示众,要是女的,杀了一百人,就该凌迟处死。”
“原来如此。”商鞅恍然大悟。
我也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在我福朝,女性地位确实是不高的,男人不仅可以娶好几个老婆,而且还可以说休就休,那这样看来,犯了罪,女的罪责重一点儿倒也正常,只不过男的砍头,女的凌迟……我总觉得还是哪里哪儿不对啊……等等,貌似自古以来都没有穿着衣服凌迟的吧……
正在我冥思苦想,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商鞅那货忽然转头,用手指着我,大叫道:“就是他,杀了一百个人,然后拒不认罪,还要逃离现场,亏了草民,才将其带来此处!”
“我擦……”我忍不住叫了一声,周围人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我这边,我怎么这么想宰了商鞅呢,难怪他死了之后,所有的百姓都吃他肉,这也忒招人恨了啊。还特么讲理不讲理,讲理不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