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仔肉很嫩,铜菜刀也很锋利,切起鹿肉来丝毫没有滞涩感,轻轻一拉就变成了肉片。
把王越留下的稻米种拿了过来,风云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捏起一撮,放入锅中。虽然稻种珍贵,只有这么一包,但他好久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了,吃一点点尝尝味道也不打紧。
把鹿肉切成小丁,扔进锅中,又切了两片生姜丢进去,没一会儿,肉汤就煮好了。
以前风云挺喜欢吃烧烤来着,但是现在看到烧烤就烦,反而格外偏爱鱼汤肉粥这些个汤汤水水的,或许是人的眼中只看得到他们没有的东西吧!
煮了半锅肉汤,风云用自己的陶碗盛了一大碗,剩下的都倒进陶缸里,端给山魈去了。
鹿肉丁很嫩,甚至感觉不到稍粗点的肉质纤维,用家里小区门口的买买提大叔的话来说就是没结婚的鹿娃子肉就是好吃。
山魈仿佛激活了吃货本能一般,把陶缸里的肉汤喝了个干净,还没吃饱,跟在他身后哼唧叫唤,风云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鹿肉也片成小片,放在陶锅里给它煎了个半熟,总算把它打发走了。
愁眉苦脸的托着腮帮子看着狼吞虎咽的山魈,风云已经能看到他吃成一只肥狒狒连兔子都逮不住的样子了。
原本以为一只鹿仔起码能吃两天,谁知道自己只捞到半条后腿,还搭进去半只兔子。
“养不起啊!”风云叹了口气说道,山魈吃完了肉,敲着陶缸叫唤,还想要,风云黑着脸怒骂道:“没了!想吃再去打猎去!”
山魈不信的伸头看了眼灶台上被剃得干干净净的骨架,才咂着嘴跑回草棚底下睡觉去了。
风云只是色厉内荏而已,鹿仔本来就是山魈打回来的,他才是蹭肉吃的那个,见它回去睡觉,风云这才松了口气。
就当收个加工费了,风云这样告诉自己,小心翼翼的关上门,风云把鹿仔骨丢入锅中,添水烧了起来。骨头是熬汤的好材料,眼巴前生活艰难,什么都不能浪费啊!
灶台添的柴火是从库房屋外墙角下找到的一堆干柴里拿的,添了两根大家伙进去,让它们慢慢燃烧,盖上锅盖,风云拍拍手,走出门来。
屋里那张床上睡过死人,风云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膈应,明天把那床劈了当柴火,改天再重新给自己打一个得了。
从打鼾的山魈身下扯出几把干草铺在地上,风云在一旁躺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