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多的人一起向一个人杀来,那气势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了的。刘煜仰天深吸一口长气,面上杀气顿现,口中喝道:“杀!”
一道血红流光急奔跑到最前面的打手直射而去,快若风雷,疾如闪电。当先那人只觉得眼中尽是红色血光,还没来的及躲闪,脑门上已经是血液翻飞。
刘煜这一出刀,顿时让蔡保健的面色沉重起来,完全不复刚才的轻松自若。不同于金东明对武道的一窍不通,身为暗劲级高手的蔡保健自然看出刘煜的厉害之处,这一点却也让他有些难以置信。
蔡保健原本是不太看得起刘煜的身手的,一来是觉得刘煜的年纪太轻,就算是打从娘胎里练功夫,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成就;二来认定身为世家弟子的刘煜,必然娇生惯养,绝对不可能吃苦练武的;三来刘煜在昨天使用过手雷,而这种方式是被武者普遍蔑视的,刘煜这样做,也从侧面证明了他对自己的实力不够自信,需要用热武器来弥补差距。
可如今,刘煜的表现让蔡保健明白自己先前的认知不过是“自以为是”,在抹去心中的大意时,也对刘煜多了几分戒备。当下也没有即刻出击,而是站在一边准备旁观一众打手的围攻。一来他不放心没有自保之力的金东明,二来也是想看看刘煜到底是个什么路数。
刘煜迅速杀掉一人后,直奔人多的地方杀去。气势一往无回,脸上毫无惧色,大有天下舍我其谁的慑人霸气。
以单对多需要的是个快字。比任何人都快,让任何人都措手不及。有着多年逃亡生涯的刘煜深深知道这个道理,手中的刀也深深符合这个战法。
红芒闪耀的地方,也必然带起道道红色的血液。刘煜的血夜舞动间有若天马行空,不留一丝痕迹。看他冲向人群,却决不会让人合围起来。每斩杀一人,他就会飘移数步。
刘煜没有使用任何武技,完全凭借自己超强的速度、灵敏欺负人。虽然以他的超强记忆力,在下午三个小时的观摩时间中,已然将《沧浪刀法》从头到尾记了个通透明白,招式间的诸般变化尽数了然于心,但他却没有将《沧浪刀法》应用于此。
当然,刘煜绝对没有“杀鸡焉用牛刀”的想法,也不觉得用当年成吉思汗持之纵横天下的无敌刀法来斩杀几个打手会大材小用。
他之所以会随手挥刀,一来是因为在历史上的逃亡生涯中,他已经实践出了一套简单有效的“本能刀法”;二来也是因为《沧浪刀法》是一门内家刀法,没有真气的驱动,根本就做不到“卷刀七尺浪,斜挥鸟鱼葬”的刀法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