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集《本》(4 / 4)

瑜伽菩萨戒 妙音0 9982 字 22天前

这个是讲增上惭愧,我们表现在众生的境界,对于怨家、对于中庸、对于有恩众生的差别相。以下看第二段摄善法戒,我们增上惭愧表现在修善的时候是一个什么相貌:

如法求财,不以非法,不以卒暴。

当然这个菩萨也是要依止财富来过活,就是所谓的如法求财,如法就是正命过活,不依止非法来求财。非法就是你这个财物获得,要由杀盗淫妄的因缘,这就是非法。菩萨不但是不能够非法,而且不能以卒暴的方式。卒暴就是一种投机事业,就是你这个菩萨不能去从事赌博、玩股票、买乐透,都不可以。在佛法的意思,不管你今天积集财富是有多么正当的理由,你不能从事这种投机的事业。为什么呢?因为你用投机事业,投机事业本身是有风险的起起伏伏,不管你在家出家,你的内心就会受外境干扰而起起伏伏,即使你因为这样得到财富,你也会破坏你的心性,因小失大、因小失大。

如果我们今天通达因缘观,你今天买乐透彩得到奖金,表示你不去买乐透也一样会得到这个奖金,因为你买乐透不是得到财富的因缘,那是一个增上缘。我看美国的杂志上说,他们作一些统计,一个人得到乐透彩以后,他的生命能够继续活十年的不多,而且死亡的时候几乎都是一贫如洗,就是这个乐透彩并没有给他带来快乐。

诸位想想知道为什么吗?我们学过佛法,可以把这个道理看得通看得过去。你想想看,我们平常人生活很正常,我们的善业是点点滴滴慢慢的释放出来。你得乐透彩是怎么回事?你把你多生多劫的善业一次表现出来,暴发型。你想想看,从唯识学的观念里面,强者先牵,你这个善业马上表现出来,暴发型的,这件事情是好事吗?那你剩下的就是罪业,罪业变成强大势力,你的生命怎么会快乐呢。除非你得到乐透以后,你知道这是你过去的善业起现行,要赶快收敛一点,再赶快去修善,把这个钱再去做慈善事业。但是能够看得通的人不多!所以这个地方就是菩萨要从事慈善事业,就是要有正命来过活。第二个:

性常喜乐修诸福业,于他修福尚能奖助,况不自为!

菩萨的内心欢喜修诸福业,这个地方的福业,古德解释说是布施、持戒、忍辱,施、戒、忍三种福业;他不但是自己修福,还随喜别人修福,对别人修福经常保持随喜功德,这一点是菩萨不同声闻人的地方。声闻人欢喜修空观,对于修福报他没有多大的兴趣;菩萨也修空观来调伏自己的自性执,但是他好乐修福。第三:

若见若闻他所受苦,所谓杀缚、割截、捶打、诃毁、迫胁,于是等苦过于自受,重于法受及重后世。于少罪中尚深见怖,何况多罪!

菩萨亲自见到、或者亲耳闻到众生受苦,受什么苦呢?就是杀缚,有众生被杀;或者是看见众生发生车祸,有这种割截身体的伤害;或者是众生被捶打;或者众生被毁谤诃毁;或者是迫胁。这种种身心的痛苦,菩萨能够感同身受,感同身受,菩萨不会幸灾乐祸,会感同身受。

第二点「重于法受,及重后世」,这个地方很重要,这等于是修智慧了。前面一科是讲到菩萨的修善是重修福报,这个地方是修智慧。菩萨的感受是偏重在法受。我们一个人的感受有两种:一种是色身的感受,一种是内心的感受。我们在没有学佛法之前,我们想离苦得乐,其实我们对快乐的本质了解不多,其实都是追求那些色身感官的感受,就是眼睛、鼻子、嘴巴,乃至于身体,依止眼耳鼻舌身五根去追求快乐。

但这个感官的快乐基本上有一些问题:第一个、它非常的短暂,剎那剎那生灭不能持久。就是你有境界现前的时候它刺激一下,但是这个境界消失的时候,这个快乐就消失掉,这是一种无常败坏。第二个、这个感官的感受会产生过失,这种快乐会产生烦恼跟罪业,「譬如美食夹杂毒药,初虽美味,终成大患」,所以我们在追求感官快乐的时候,也在累积一种罪业、也在为未来的生命累积一种痛苦。

你说我们希望离苦得乐,佛陀不要我们追求感官的快乐,那我们的快乐从哪里来呢?就是从法受、从内心的快乐生起。我们内心的快乐是能够持久存在,不需要外境,我们内心当中跟佛法相应的时候,那个法喜的快乐不需要外境的刺激,它能够从白天到晚上、从晚上到白天绵延不断的生起,让我们产生快乐。

第二点的这种快乐是没有过失相、没有过失相,它不夹带烦恼罪业。所以这个地方菩萨重视内心的快乐,而不重视外在的快乐,因为外在的快乐是无常败坏的。另外一点菩萨的智慧表现出来是重视后世的快乐,这个地方也跟众生不同,我们一般人太重视现前的快乐,把今生的因缘看得很重要,乃至于为了追求今生的快乐,他不惜去造罪,牺牲来生的快乐。但是菩萨不会,他会重视他的因地,他不会重视现前的果报,他会思考「我造作这个业对来生是快乐是不快乐」,他思考的是一种来世的快乐。在这种智慧的观察之下,乃至于微少的罪业,都能够生起怖畏之心,何况是多罪!当然这个就是菩萨智慧的表现,他对生命的因缘观能够作比较透彻的观察,他会知道什么是你必须追求的真实功德、什么是一种暂时存在的虚妄相,菩萨在生命当中能够把它简别出来,知道取舍,这个就是在修善的时候一个菩萨种性。第三点、我们把摄众生跟摄善法作一个总结:

于他种种所应作事,所谓商、农、放牧、事王、书印、算数、善和诤讼、追求财宝、守护储积、方便出息、及以舍施、婚姻集会,于是一切如法事中,悉与同事。

总之不管是待人、不管是修善的处事,一切的商、农、放牧、事王,「事王」就是在政府做事,「书印」就是读书刻印,乃至于种种的方便出息,「出息」就是出纳会计,总之只要是如法的事情,菩萨都随喜赞叹、随喜帮助,就是看如不如法。第二点:

于他种种斗讼诤竞、或余所有互相恼害,能令自他无义无利受诸苦恼,于是一切非法事中,不与同事。

只要是会引起口业的斗诤、身业的诤竞,会使令众生互相伤害的,令众生产生无义无利,「无义」就是增长邪见,对他的智慧有障碍,「无利」是增长烦恼,增长邪见增长烦恼的这些事情,这种非法事情菩萨不与同事。所以菩萨的恒顺众生,他要先以智慧来判断,这个事情是利益众生、或者是损恼众生,然后再加以随顺、不随顺。好,我们先讲到这个地方,休息十分钟。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