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莫当斯从洛杉矶飞了过来,他带过来一份商业代言合同让史蒂芬签字,代言的另一方是世界日化行业巨头联合利华公司,他们想邀请史蒂芬代言的是他们公司公司旗下的力士品牌香水。
最们他们开发了一款专为亚洲男士设计的力士男xìng香水,可是在挑选代言人方面却陷入了犹豫之中,按照整套的推广计划,他们最初打算挑选一个亚洲人来代言这款香水,但是由于这款香水产品的特质是阳刚、ji情和狂野,直接排除了很多娱乐届男明星,而以联合利华公司的名声,又不可能挑选一个不太出名的明星人物,挑来挑去,他们就打算在体育界挑选一个代言人,可是亚洲人在体育方面有成就的真的不是太多,而亚洲市场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想让几乎所有的国家民众都能接受这个代言人,也费了他们很多心思。
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挑选来挑选去,他们突然发现了史蒂芬,史蒂芬带有典型的亚洲人特征,同时在球场上的表现又非常符合这款香水的特质,而他美国人的身份又让基本上所有的亚洲国家都能接受,就这样他们选中了史蒂芬。
由于史蒂芬的名声还真的不能算是特别高,再加上日化行来跟体育届搭边的很少,联合利华虽然是一个巨头公司,但是一个旗下品牌的某个产品就不值得huā太大的代价了,所以仅仅只是每年二十五万美元的代言费用。
但是力士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世界品牌,一旦代言上这款产品,对于提升史蒂芬的商业形象非常有效,毕竟史蒂芬现在代言的产品都不算是特别有名,同时对方的要求也并不高,合同年限只要两年就行,他们还担心史蒂芬的代言效果不好呢,基本上也就是每年拍两个广告、出席一次商业活动就行,所以莫当斯综合考虑了下,决定接下这份合同。
史蒂芬虽然没有给身上洒香水的爱好,他又不象其它人那样带有浓浓的体味,但是合同该接还是要接,因为还有其它的事务要处理,所以莫当斯就专程从洛杉矶飞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