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的是,成为一支球队的老大后,史蒂芬才对这支球队有了真正的责任感,这是自已的球队,自已做任何事之前都要想着对球队负责,即使是冲动,也要把冲动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不过看到史蒂芬这四场来的表现,维奇也想通了,分手才是对双方都好的结果,史蒂芬在马刺队的体系,不可能完全放开手脚去打,自然会打的非常难受,而他随时都有可能突破球队的规则,也让维奇很是担心。
除非是自已不在这支球队了,不然的话是不可能允许史蒂芬这样去打球的,自已不可能同意,球队的其它人也不可能同意,一场两场比赛的好事,连续几场史蒂芬一个人的出手次数都在四十次以上,其它人加在一块还没有他一个人多。
史蒂芬只有到了超音速队这样的一支球队,才能够发挥出他所有的能力,因为只有超音速队才没有一个大牌球员,最大牌的就是威尔考克斯,也只不过比蓝领球员略高那么一点,杜兰特还是一个新秀,史蒂芬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当然了,维奇不知道,史蒂芬其实是考虑了,但是球队需要自已多出手得分,史蒂芬更不会拒绝这个。
除了超音速队,不管是去湖人队,还是去魔术队,还是去步行者队,都不可能让史蒂芬这么出手,除了球员,还有教练的因素,除了卡莱西莫没有其它教练可能对史蒂芬一开始就这么信任。
球员和球员之间需要磨合,球员和教练之间也需要磨合,特别是球队的核心球员,如果换成别的教练,他对史蒂芬不可能了解的这么透彻,更不可能这么相信史蒂芬。
再加上超音速队这四场比赛的对手,除了太阳队以外,其它的三支球队都不是什么强队,更关键的一点就是,这四支球队里面,对史蒂芬防守做的最好的竟然是太阳队。
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情呀,防守最好的竟然是全联盟基本上最不防守的球队,当然了,太阳队只是不防守,当他们想防守的时候,他们的防守能力和积极性也是那些没有追求的球队不能比的。
不过相信超音速队后面的对手,就不会这么容易让史蒂芬得分了,其实从国王队最后一节就可以看出来,当一支球队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去阻止得分时,就算是再弱的球队,也是能够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