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枪支在美国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一方面这是传统力量所带来的,当初这些白人来到美洲大陆的时候,面对陌生的环境,需要武器来进行自卫,然后在捕杀印第安人的过程中,枪支的犀利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殖民时期甚至还规定,凡十六至六十的男子必须拥有一把武器,如果你买不起,政府可以为你购买一支。
正是由于普通的民众都拥有武器,到了美国的战争中,民众才能和英国抗衡,才能取得胜利。
所以在战争后,当权者认为,枪支才是取得胜利的关键,民众只有拥有武器,才能够跟暴。政对抗,才能维护自已的民主和自由,所以宪法第二修正案中规定了人民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不得侵犯。
这种理念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让他们付出了四名总统被射杀,八名总统被射重伤的代价,美国人仍然没有放弃这种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因为他们坚信,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立的“怪兽”,必须时刻防止它“失控”。
但是枪支泛滥也带来了很多坏处,甚至连小学生都拥有了枪支之后,虽然有很多人一直在努力推动着枪支管制,但是美国的枪支管制法律总是难产,只能在枪支类型或销售上作文章。
例如不得跨州运输武器,不得销售机关枪等武器,不得将武器出售给拥有犯罪记录的人,对购买枪支课以重税,这是联邦法律,各州或各个城市都有自已不同的法律,象芝加哥市,禁止民众拥有所有武器,可是芝加哥市的枪支拥有量和普及率都是全国最高的。
期间枪支管制有过进步也有过倒退,在里根总结遭遇的刺杀事件中,时任总统新闻秘书的布雷迪也遭受了池鱼之殃,然后和妻子全力推动枪支管制的立法,最终通过了《布雷迪法》。
但是由于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实力越来越均衡,拥有几千万会员的步枪协会在大选中的影响就越来越大,目的统一,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凝聚力强的步枪协会根本不是那些结构松散的枪支管制组织能够抗衡的,所以不管是在联邦也好,在地方也好,推动枪支管制都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