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年,葡萄牙上尉胡安·罗德里格斯不知道自己是第一个站在帆船上眺望巨大港湾的欧洲征服者,他犹豫不决是否将传开进去,然后宣布征服面前的这片领土。
生活在峡谷之中的印第安人对海上入侵者的来临惊慌不安,他们点燃了熊熊大火,顷刻之间浓烟滚滚遮天蔽日,胡安不觉得这块蛮荒之地有什么价值,命令水手掉头。由于他的疏忽,这片地方得以幸存了200年。
200年后,西班牙人等上了这块偏远之地,不同的种族在一条美丽的河边建立了初期的殖民地,在很多的时间,肤色不同宗教不同的穷苦移民们涌向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并命名为“上帝之乡”,这就是洛杉矶的前身。
整个加利福尼亚州,辽阔无边,牛马成群,是天然的牧场,风景优美,日照充足,到了1940年,这里依然是美国人最乐意呆的地方。
尤其是洛杉矶的郊区,有着大城市繁华的便利,也有乡村的小桥流水,不少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喜欢待在那里,当然,这里面,也有种植棕榈等农作物的穷人。
洛杉矶南,一片河流和农田区。约翰·福特开着他的大车,一路上絮絮叨叨。
“维克托,尼古拉斯这个人脾气怪,等会见到,你看我脸色行事。”福特道。
维克托没搭理他,而是看着外面的风景。
景色很好,路上没有什么人,即便有人经过,也都是衣衫褴褛的穷人,这里不是富人区,而是乡下人的故土。
车子绕老绕去,在一个小农场跟前停了下来。
那是一栋年代久远的木楼,两层,孤零零地竖立在一个小土坡上,门口有棵大树,在路口上,写着一个牌子:“吃枪子还是滚回去,你选一条!”
维克托笑了,看来尼古拉斯这老头脾气果真火爆。
维克托、福特、雷奥、派克,四个人下车,脚还没站稳就听见一阵狗叫,借着十几条大狗凶恶地扑了过来。
“尼古拉斯,你个老不死的!把狗唤回去!”福特这家伙,似乎很怕狗,伸手就把手枪拔了出来:“如果你想今晚吃狗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