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阳染红天边的时候,雪也渐渐的停了下来,窦寅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慢慢的向外走出来,看着铺满皑皑白雪青砖小道,悠悠的伸出手指,“5,4,3,2,1”
只听着“1”刚结束,看到远处的小道上冒出一个矮小的身影,窦寅嘴角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随即转身走向屋里。
得去看看吴妈早餐做好了没,还记得当初刚来小镇隐姓埋名的时候,为了照顾小家伙没少头疼过。那时窦寅情愿自己上阵杀敌,入千万人取敌将首级也不愿意面对这么一个让他感到无助的婴儿。
还好自己做了一个英明的决定,在东禹涌来的流民中收留了一个刚在战乱中死去丈夫的却带着一个半大女儿的妇人。这样奶妈有了还多了个勤快的女佣,多划算,看来自己的脑袋除了作战其他方面也是很杰出的。
客厅里的小桌上,一桌简单却丰富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这是窦寅为了促进刘风身体发育而特意设计出啦的。
餐桌的一旁,吴妈和她五岁的女儿吴月儿站在那。这小月儿小脸倒是挺精致的,看来是个美人胚子呢,将来给风儿做个媳妇倒是不错的,让他过着安定的生活倒也是不错。那自己当初收留她们的这个决定看来真的是好处多多,窦寅不禁再次暗暗佩服自己起来。
在桌边坐下,接过吴妈盛来的的粥,“月儿,也坐下一起先吃吧,吴妈你去给少爷拿条毛巾,等他洗漱好了领他过来用膳。”
“是,老爷”吴妈给自己女儿盛了一碗以后,便去院子门口迎接晨练回来的刘风。
这样的生活吴妈现在挺喜欢的,战乱祸及村子,丈夫没有音讯,八岁的儿子失散了,多亏了老爷的收留,而且很照顾自己母女。
吃饭都可以在一张桌子上,下人不用动不动久下跪,连‘奴婢’啥的都不让说,一律都是用我来自称,这哪是主人对下人啊。这老爷和少爷真是好人,不过为嘛每天要少爷绕着镇子跑着呢?
让少爷读书写字都是好的,毕竟读书人可以做大事,可是为什么每天风雨无阻的让少爷绕着小镇跑步呢?这点吴妈有点搞不懂,毕竟刘风是喝她的奶(水)长大的,看着瘦小的身体每天都跑的馒头大汗,小脸苍白的让吴妈很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