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辉回老屋子里捉了三斤黄鳝,四斤左右各种野生鱼,还有一只两斤左右的王八,这些东西都是洛辉今天清晨特意留下来的。
至于基因改良的蔬菜与西瓜,洛辉倒是也想提溜一些过去给村长高宗尝尝,奈何篱笆地里已然所剩无几,供自己一屋子几张嘴吃都勉强着呢。而旁边新栽下的那些才开花,离硕果累累还要至少个把星期吧。
来到高宗家时,高宗正坐在他家小洋楼前的几颗桂花树下纳凉。这胖老头因为女儿在沿海混得好的原故,享着女儿福,他不用像村里其他村民那样劳累,日子相对来说倒也悠闲自在得很。
高宗看到洛辉奔自家走来,他连忙起身,故作惊讶道,“呀,小辉今儿个没走错地方吧?”
这老头与洛辉喝过几次酒,又打过多次交道后,对洛辉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喜欢啊。小伙子帅气、朝气、有活力、有气质,谦逊有礼、尊老爱幼、虽是城里人,便一点城里人的惰性都没有,反倒勤快得很,还做得了一手口味上佳的饭菜。
高宗对洛辉是哪儿都中意,只可惜他觉得洛辉一个大好青年,放着好好的城里不居住,放着城里那么多大好的机会不去把握发展,偏要跑到这穷山旮旯里来……小伙子这份平和的心境倒是挺值得让人敬佩欣赏的,可心境能换来柴米油盐、能当饭吃吗?
高宗觉得,洛辉要是再能长点长进心,就堪称完美了。
“宗伯看你说的,是不是不欢迎小侄的登门啊?”洛辉顿住脚步,装作不悦地瞪着高宗。
“哪能呢。”高宗哈哈一乐,上前拉着洛辉的胳膊,热情十足地道,“小辉来,屋里坐,屋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