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字在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征好几只虫。
即使是单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养蛊”的意思也已经很明了了,所谓的“养蛊”简单一点的做法就是取若干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曰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在《本草纲目》“虫部四”李时珍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种,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器皿盛贮,听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独存者,则谓之蛊。”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及在《赤雅》卷下所记壮妇畜蛊的情形和宕陆次云《峒溪纤志》所记仲苗遗蛊的情形。金蚕蛊术在宋代尤为盛行。宋蔡绦说:“金蚕毒始蜀中,近及湖广闽粤浸多。”清张泓《滇南新语》也云:“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
如果这么解释有些无法明白,那么在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取无数的毒物,一五毒为佳,置于某个封闭的器皿之中,再等待若干天之后剩下的最后那一只“蛊虫”理论上来讲便会聚集了所有被它吃掉的蛊虫的毒性。变成了“虫王”。
如果把这一套概念换算到李林这些“宿主”身上来说,上一次“王战”的时候一共只有十万三千个宿主参战,而且这十万三千名宿主的资质都是最佳的,因为这些宿主每人都有一本真的“小黄书”。然后那一次的“王战”最后决出了一百零八位的王者,这些王者每一个都融合了无数本的“小黄书”,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经历了这一次的“王战”之后还幸存下来的宿主一共就只有不到一万人!
但是现在呢,按照上一次“王战”最后的情报来看,这一次的“皇战”一共有一百零八个战场,每一个王者都有一个独立的战场,而且这个战场都是他们上一次“王战”时所经历的世界。这也算是对“王者”的一种福利了吧?当然了,如果仅仅是这样其实并没有什么。只是李林发现仅仅是他所在的战场都有整整一万零三百名宿主参战,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什么,这次皇战的参战者竟然有超一百万人吗!
好吧,仅仅是数字来看的话可能还挺恐怖的,但是李林知道那些新生的宿主不仅因为并没有经历过太多的世界导致实力不足(大多数都还徘徊在准s级以下),而且他们的“小黄书”还都是伪书,只有侥幸杀死并融合了一个拥有真“小黄书”的宿主才能真正拥有竞争“皇者”的资格。当然了,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的小,小到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毕竟现在那些拥有真“小黄书”的宿主都是从上一次的“王战”之中幸存下来的家伙,他们可不会那么容易被别人捡漏。
所以一般来说那些后来加入的宿主其实都是那些从“王战”里幸存下来的宿主的“养分”而已,而这些“有潜力”的宿主在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个便给予“皇者”的阶位,这和古人“养蛊”之后称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虫为“虫王”有怎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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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上面那些家伙难道说都已经撕破脸皮了吗,竟然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意图……”
李林看着那许久未闻的系统通知,如果说一开始系统那“养蛊”一样的做法只是让李林皱皱眉的话,那么后面系统那毫不顾忌的展现自己的私欲的内容就让李林有些不寒而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