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你还卖马桶?(2 / 4)

其实也就是搭一顺风车,w市市区里,到我们县城,开车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沈颂在市区工作,暂时还没有买房,所以下班也是要回县城的。

平常我就不爱搭理他,今天更是不想搭理。我在安慰自己啊,人家蓝恬就是真的跟黎华好上了,那也是人家的事,跟我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我都是过去式了,我都把黎华甩了,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即便这回头草再好吃,当初没一口气吃到底,那是我自己瞎眼错过了,该。

再想想,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我跟黎华也根本不配,一个他一个李拜天,都太有钱了。我又穷,又没本事,空有一张终究会人老珠黄的脸蛋,就算勉强高攀了人家,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憋屈和破事儿等着呢。

出于这个念想,我就多瞅了沈颂那么几眼。其实我对沈颂挺差的,有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跟他说了多少遍了,我真的不喜欢他,也没打算试着喜欢他,可他就是不抛弃不放弃,我还能拿刀子去捅人家么。

而且他把我爸妈巴结得特别好,弄得我们那片儿都觉得,我跟沈颂有点啥关系,就算现在没关系,以后也铁定会有关系。

我问过沈颂,你到底是喜欢我啥呀。

他特深情地说:“喜欢你漂亮,独立,还孝顺,反正我一直都挺喜欢你,你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本来“女神”这词儿吧,挺好的。别人开玩笑拿女神夸夸我,我心里还挺美的。被沈颂这么一说,我心里却是怕怕的,隐隐有种变态盯上了的感觉。

我说:“你能不能试着去喜欢喜欢别人,你这么好的条件,是吧?”

他说:“我觉得你就挺好的,哪儿都挺好的。”

我说:“我穷,我爸身体还不好,我结婚的时候还没嫁妆。”

他略略犹豫,说:“男人么,养女人是应该的。有份工作养活自己就行了,还要多有钱啊。不过你那个工作不好,抛头露面的,要不去我们公司干个文职?这样咱俩就能天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

哎,我跟他说不通。

早起,化个淡妆去上班,路上买个里脊肉饼,到公司总有杯现成的热豆浆,吃着早饭整理一天的工作行程,我现在每天的工作生活都非常规律。其实这个状态也挺好,在我逐渐适应了它以后,我也并不期望发生什么来改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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