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还在跟沈颂家里喜气洋洋地张罗办酒,我每天都过得恍恍惚惚,觉得这事儿必须快点解决掉。
我没打算真跟沈颂结婚,他就算不跟我离,按照婚姻法,也是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
但现在必要的问题是,我得离开这里,去工作,去自力更生,把我爸接出去,从根本上划清和沈颂家的关系。
欠他的人情债,我跟他注册,帮他拿一套房子,已经算还得非常彻底了。这债我也不打算接着欠下去了。
于是我忽然想起来,自己手里其实是有钱的,因为我有一枚戒指,黎华没来得及送给我的一枚钻石解释,这钻戒起码能卖到二十万。
可我内心里是非常不舍得的,这是黎华留给我的唯一的纪念品了,我本来想,死了都拿它陪葬的。等我都腐了烂了,它还会一直恒久远下去,这果然就是钻石的意义了吧。
我把戒指从行李里翻出来,从我回来过后,我就一直没动过它,简直是藏着的,也没人知道我有个这么值钱的玩意儿。
这两天反复在犹豫,没事儿就拿出来看,所以收得不是很好。
这天沈颂又受刺激了,跟部门的出去喝酒,喝多了回来,想学其他男人一样,回家就找老婆,让老婆给伺候着。
可我没拿自己当他的老婆。
但我又没想跟酒鬼吵架,他想睡我的床,让他睡去吧,我去睡沙发。沈颂死皮赖脸地过来抱我,我拿了吃奶的劲儿给他推开,终于给他推急眼了。
他妈我:“都结婚了还拿自己当圣女呢!跟别的男人也不知道操过多少遍了。”
我要不是念在关系微妙的份上,我就打他了,好歹我是忍下了,塞了个枕头过去,以飞快地速度跑出房间。
然后我坐在沙发上哭到半夜,我不知道怎么了,到底是因为什么,我把自己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两个房间里,我爸和沈颂大呼的声音此起彼伏,我抹了抹眼泪,打算明天就去卖戒指,然后带我爸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