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过吊牌,那串英文翻译过来是这样没错,我低头看着脚上的鞋,漫不经心地说:“对啊。”
“多少钱买的?”服务员打听。
我不知道啊,我就是想知道才来这里的,于是笑笑说:“你看呢?”
她说:“五千起吧?”
我笑了笑,把鞋换过来,轻飘飘留下句,“朋友送的。”
出了商场我就开始算账,五千……虽然这些人猜价格,总喜欢故意往高了猜一点点,显得自己有见识,但基本差不了太多。
那个时候,李拜天的基本工资也就两三千的样子,会有些提成,不见得很多。而他是个吃货,很能花钱的,每个月都是月光,钱基本都是花在吃和穿上了。
这一下吐了几千,他哪儿来的,问家里要钱了?
李拜天问家里要钱也没什么,如果我在他这种环境下,我都不敢保证,我不会张口问家里要钱。
这边距离我住的地方,不管公交还是地铁,都没有直达的。我本来是打算自己先走一段路,走到有直达线路的地方再上车,可是念在脚下这双鞋着实很贵,比我一身行头都贵好几倍,怕走多了磨坏,干脆打了辆车。
回到家里,我的脚丫被勒出两条浅浅的红印,我用无比珍惜的目光看着这双鞋,回想李拜天帮我穿鞋时候的样子。
我们真的是关系好到一定程度了,像亲人一样,对彼此完全没有可嫌弃的,李拜天浑身上下的衣服,除了内裤,其它的我都帮他洗过。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熟悉,这种太久远的认识,造成了我们之间一点点隔膜,就是李拜天可能无法用男欢女爱的态度来看待我。他把我当朋友当亲人,却很少用看待女人的目光来看我。
而他对我的认识,大约也还听在初中的时候,我还挺难看的时候。哎呀,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我觉得这种形象还是有必要扭转一下的,女人和男人可不同,女人天生喜欢让别人发现且承认自己是美的,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也希望他认为自己娘亲是美的。
我照了照镜子,想想自己之前的生活状态,是不是也太不修边幅了,这样不好不好。
反正也要工作了,形象方面必须开始提升,但我不是很懂,于是给远在z市的王美丽打了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