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章又见剽窃(4 / 4)

陆少华在想,想要剽窃什么歌为好。

说真的,以前陆少华剽窃出五首歌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去想那么多,完完全全是弄五首比较熟悉的歌出来,并不是很用心,可现在却不同了,弄的歌是要给安滕千代唱的,陆少华自然要用心一点了。

而要用心剽窃出好歌来就必须满足两个要求才行,第一,安滕千代出的唱片针对的主要市场是香港,而香港的语言又是粤语的,那么也就意味着陆少华必须弄出来的歌是粤语歌的才行。

当然了,国语的歌曲也是可以的,只是国语与粤语相比起来是少了一些优势的,因为在香港,说国语的人很少,虽说听得懂,但总觉得有点别扭。

再有第二个要求则是歌曲本身的质量,在任何年代,能被人传唱,在大街小巷上唱个遍的歌都是带着很大的押韵的,要是歌词不押韵,到最后那首歌注定是红不起来的。

押韵和粤语,这是两大要求。

什么歌好呢?

思来想去,陆少华最终把目标给定下来了,苗准了一位叫吴雨霏的歌手,她所唱过的两首比较有名,且又红过的歌曲,一首叫《明知做戏》,另外一首叫《座右铭》的歌。

这两首歌让吴雨霏红极一时,到了2010年才出现的,现在是2001年,这个时候出现显然是提成了,不存在着剽窃泄露出去的危机。

有了决定,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陆少华一边哼着,一边把歌词记录下来,足足花了一个小时之久,才把歌词给写下来了,额头上更是冒出了冷汗。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两首歌曲不简单,嗯,这个不简单是针对于陆少华来讲的,陆少华毕竟是一个以国语为主,潮汕话为辅,再有粤语最次的人,要把粤语的歌词写下来怎么能不费些力气呢。

幸好,陆少华最终成功了,他把歌词给写下来了,看着两张纸写满了字,陆少华露出来了会心的微笑,在心里暗暗的说了一句:“终于完成任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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