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吃就吃吧,既然到了你的身体里面你就要好好的利用,水晶蟾蜍确实是属于百年一遇的宝贝,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杀了你喝你的血呢!”
被狮驼这么一说,关宇不禁起了鸡皮疙瘩,说道:“不会吧,喝我的血有用吗?”
“哈哈哈,一个大老爷们这么不经吓,当然没用,我只是跟你开玩笑的,不过虽然他们喝你的血没用,但是却不能保证他们不会想法杀你,毕竟人的嫉妒心都是很强的,你抢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宝贝,他们能会轻易放过你吗?”
“是的!有些人心里就是有问题,特别是那个慕容羽,非要跟我过不去,早晚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听到慕容羽三个字,狮驼的脸上又露出了一抹笑意,“慕容羽么,慕容山的儿子,这个人不足为虑,他主要是仰仗着他背后的势力,至于他,皇族的一条狗而已。”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狗也是会咬人的,就算他不咬人,天天在你面前乱叫,你心里爽吗?”
“咳咳,大先生连这点忍耐力都没有以后能成什么大事,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做事就应该果断,如果想要他的命,就当机立断,如果为顾全大局,就置之不理。最害怕的就是左右徘徊,摇摆不定,一点小事就求教于他人。”
被狮驼训斥了一顿之后,关宇吐了吐舌头,不再争辩。这时他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忙说道:“狮驼前辈,明天你跟我回精灵之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