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是星期天,当晚,沈冲失踪了数个小时。
10月9日一早,他在北京饭店办理了退房手续,然后搬去电影局的招待所,和廖一原等人住一块,商讨如何起草香港电影进入内地放映的可行性报告。
天大地大,利益最大。
所以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钱的问题——香港电影进入内地市场,是卖片花,还是票房分账?
台湾为了拉拢香港电影人,把香港出品的电影视为“国产片”,不受进口配额限制,所以邵氏和嘉禾在台湾下了血本,或合资或独资,建立自己的院线,每年赚取大量的票房收入,这两家大型电影公司,短时间内是不太可能抛弃台湾的利益,转攻内地的。
内地目前可以争取的,是那些独立电影制片公司。
沈冲在香港电影圈混迹了大半年,又时不时的指使旗下杂志社做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早已把独立制片商的门道,摸的一清二楚。
在1979年,独立电影的平均制作成本,大概是80万,而香港电影的平均票房是100万出头,以这个数据计算的话,扣掉17。5%的娱乐税,15%的发行费和12%的宣传费,再和戏院四六分账,最终能拿到20万,还亏损60万,这亏岁的部分,就靠卖片花来填了。
一部制作普通的电影行情,新马地区30万,台湾20万,欧美15万,其他如北欧南美之类的地方,还能卖个10万左右,所有收入合起来,能赚个15万到20万,香港电影制片公司,基本都是这么运营的。(注1)
台湾地区人口是香港的三倍,经济也繁荣,按理说,如果选择分成,收入会更高,然而香港电影公司却不太愿意这么做,一来麻烦,资金回笼慢,二来台湾戒严状态下,有不可预测的政治风险,三来都是散兵游勇,在台湾发行商那里拿不到好的分成比例。
卖片花是一锤子买卖,流程简单,容易操作,而且安全可靠,无毒副作用,卖过之后,大家两清,要是放映之后,不管是票房不好,还是犯了忌讳,都和制片公司无关……
自从香港开埠以来,卖片花一直是电影的主要交易模式,独立制片商就靠它吃饭,如果内地也采用这种方式交易,只要开价高过台湾,商人们立马会蜂拥而至。
所以廖一原和傅奇等人众口一词,建议采用这种交易方式,然而沈冲却不以为然,他强烈的要求把票房分账也写进报告正文。
在1979年,内地经济基础非常薄弱,人均年收入才185美元,群众的观影热情虽然高涨,但囊中羞涩,加上还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在领导们眼里,电影的功能,一是宣传,二是福利,所以很多电影是露天免费放映的,即使是在电影院放映,票价也很低,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票价也不超过2毛钱,而且这个价格是定死的,任何地区想要调整票价,都需要提前上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统筹,然后经过文化部、财政部还有全国物价总局批准之后,方能执行。(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