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金像奖一(1 / 4)

欲速则不达,沈冲虽然非常迫切的想要搞定录像带发行系统和电视台计划,然后现在是一月下旬了,还有半个多月就要过春节了,年关将近,在中国人心中,这是第一重要的节日,所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很多事情的进展,都开始放缓了。

别的事拖一拖,也没关系,但有一件事不能拖,那就是19ru年的第一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金马奖的参赛影片报名截止日期是当年的8月份,在年底颁奖,这样的安排有点古怪,不太符合普通观众按年份计算的习惯心理,所以即使在后世资讯发达的年代里,很多人都不清楚金马奖的颁奖规则,从而混淆参赛影片的资格和发行时间。

沈冲计划中的金像奖,是按年度来评选的,参赛截止日期是每年的月3l日,而颁奖时间,安排在每年四月的第二个周末——四月份春光明媚,气候适宜,而且正好和香港国际电影节的时间重合。

虽然有四个月的缓冲时间,但办电影奖并不是简单的事,尤其是第一届。

别的不说,光是确认一部电影的评选资格,就是非常头疼的事,比如参与金像奖,是需要主动报名还是只要上映即可参赛?是必须要在香港上映过还是只要在两岸三地任何地方上映即可?上映时间和规模,有没有一定的门槛?金像奖是中文电影奖,如果是合拍电影,怎么界定参赛资格,是按台词里中文比例来算,还是按剧组主创人员的国籍来算?

确定了参赛影片资格之后,还要考虑评选制度,香港不像好莱坞,没有完善而独立的从业人员工会,所以奥斯卡的评选模式行不通,而如果采取类似西方三大电影节的评审团模式,那评审团需要多少人?评审员的资格如何界定,评审规则是什么?

总之各种问题,非常让人头疼,但却又不能不严肃的对待,这些基本规则,是一个电影奖的核心和基石,未来能不能比肩奥斯卡,就看这些规则够不够严谨细致又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

所以在回到香港,处理完一些商业上必须要处理的事件之后,沈冲立刻召集了负责筹备金像奖的主管来开会——他并没有按照自己的心意,亲自去设定金像奖的各项制度,而是早早的组建了金像奖筹备委员会,让手下人讨论,弄出一份初始的规章制度,然后他再来做最终定夺。

既然有那么多领工资的手下,何必要亲自费脑筋呢?而且想要保证金像奖的权威性,一群人讨论出来的规则,比他一个人乾纲独断弄出来的,名义上要好很多——不管你信不信,很多人是信“民主”这种玩意的。

再说了,常言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后世的经验,未必符合当前的现状,细节差了一点,结果可能差很多,所以不如让这个时代的香港人,自己定规则,要是不合意,他再来调教……

“沈总,关于金像奖的参赛资格。”会议开始后,陈柏生站在会议室尽头的一块白色演示板前,指着上面的文字,说道:“我们认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在香港上映的香港电影,第二,必须是公开售票,在一星期内放映不少于五场,第三,影片必须是以35nn胶片放映,时间长度必须是六十分钟或以上。”

我擦这群二货,果然捣鼓出来了所谓的“香港电影”概念。

第一条就让沈冲暗自恼怒,要知道后世金像奖,就是被所谓的“香港电影”圈住,最终成了香港电影人自娱自乐的无聊玩具……

老子费大力气,要的可不是一个香港人自撸着玩的垃圾奖

必须得从根子上切了港灿的这种狗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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