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极为愚蠢的举动,如果火鸦真是一只普通乌鸦,大蜈蚣的腭牙毒液还有可能起到效果,但火鸦身体介于半虚幻的状态,咬伤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毒液更是笑话,半点效果也没有。
火鸦无视大蜈蚣的撕咬,张口又喷出一口烈焰,烈焰撞到地面又砰地一声席卷回来,烧成一个大火球,把火鸦和大蜈蚣全都吞没其中。烈焰对于火鸦来说就像是温水,但对大蜈蚣来说,却是致命的威胁,火苗舔舐疼的大蜈蚣不住的惨叫,而火鸦也十分残暴,还没烧死大蜈蚣,就已经开始吞吃大蜈蚣了。
李重却没心思看火鸦吃武功,随手放下万鸦壶,转身向营地飞去。他也不希望十二个特种兵出现伤亡,虽然其中的狮子看自己有些不顺眼,但从最后的表现来看,狮子依旧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男人可以傲气一点。
但李重却不敢保证自己能及时回援,南边这条大蜈蚣距离营地最远,而且自己一出现就开始逃跑,又拉长了到营地的距离。
就在李重回身赶路的时间里,火鸦表现出一直猛禽应有的气势,三下五除二就将大蜈蚣啄的稀巴烂。但谁也没看到,火鸦在杀死大蜈蚣之后,竟然在大蜈蚣的脑袋里挑出一颗珠子吃了下去,蜈蚣大蛇生长到一定年限,吸取日月之精华,脑袋里长出珠子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李重的火鸦并不是生命体,也就是说火鸦并没有“吃”的能力。
李重纵身狂掠,每一步都能跨出十余米的距离,脚尖点在地上,土石飞扬,震得地面都翻腾起来。
就跟李重设想的一样,第二个找到大蜈蚣的是败家猫,动物的直觉没有任何道理可讲。败家猫身上的绒毛泛起一层白光,无视毒虫的啃咬,一路横冲直撞杀到大蜈蚣附近,在身后留下无数残缺的毒虫尸体。
大蜈蚣嘶鸣一声,振翅扑了下来,两根尖利的腭牙泛着黑光,伸到身体的最前面。
败家猫眼中闪过嘲弄的神色,尾巴一甩纵跳到半空,五根利爪伸出肉垫,闪着一团白光拍在大蜈蚣头上。砰地一声,大蜈蚣被败家猫一爪子拍到地上,砸的地面烟尘四起。
大蜈蚣被败家猫拍到地面,马上就像弹簧一样蹦了起来,一对绿豆大小的复眼死死的盯着败家猫,闪烁着阴冷的光芒。两根触须不住的抖动着,发出刷刷的声响,在大蜈蚣头顶,五条伤痕清晰可见,腥臭的体液顺着伤口往外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