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的柴枝燃烧的火焰熊熊,插在钢刀上的野兔发出了香喷喷的味道,鲜嫩的兔肉上面不时的有油滴落在火堆上,让火焰变得更加旺盛。
袁买咬了一口手里的兔腿,香喷喷的直冒油,忍不住夸道,真香,比筵席上的菜肴强多了。
一边咀嚼着,一边说道:“伯道尽管放心好了,有父亲大人在,他袁尚现在还不能一手遮天。否则的话,他连军营也不会让你出的,又何必费事的派人在这荒郊野外伏击你?只不过怕授人以柄而已。”
郝昭点了点头:“公子说的倒是,若是袁尚不怕被人知道恶行,只怕营门也不让我出去,找个罪名就把我砍了。”
袁买一边吃着兔肉,一边站起来四处瞭望,发现西面不远处有一处乱石窝,指了指道:“我们一会把死尸掩埋到里面,让袁尚的部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就算知道是你把他的人杀了,我猜也不敢声张。”
“公子说的极是,就依公子所言。”听了袁买的分析,郝昭悬着的一颗心完全放了下来。
袁买喝了一口酒,又说道:“至于你说的,我和袁尚反目成仇的事情只是早晚的事情,并不会因为是否有你的出现而改变。我和袁尚虽然是兄弟,但却毫无手足之情,甚至还有杀母之恨,这笔账早晚要算。他日父亲西去之后,不是他死,便是我亡!伯道你就更不要因为这个胡乱猜疑了。”
听了袁买的话,郝昭默然不语。心说想不到他们袁家在外人眼里风光无比,威名显赫,暗里却是如此勾心斗角,甚至手足相残。如此说来,即便荣华富贵,又比寻常百姓幸福多少?
月色之下,两人你一口酒,我一口肉,不到半个时辰,便把一皮囊酒喝了个精光,野兔也吃了个只剩骨头。
两人打着饱嗝,站起身来,把所有的尸体一具具的抬到西面的乱石窝里,然后在上面覆盖以乱石和枯枝,远远望去,看不出任何端倪。
此刻还是半夜时分,两人都已疲惫至极,当下也不赶路,重新回到火堆前,围坐着说话。后来困乏了,便并排的躺在枯草上挨着说话,最后酣然入睡。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那匹骏马正在田野里悠然的啃着刚刚露出头来的青草。
“走,我们回邺城找人写个告示,贴到城门上募兵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