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怒号,一处断裂的山口形如饿狼咆哮,狭窄的谷口只能容两骑马并肩通过,当真称得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山谷顶上隐蔽的地方藏匿了二百多弓箭手,全部穿着黑山贼的服饰,以黄巾包裹着头部。但他们却没有散兵游勇那种散漫,虽然天气寒冷,但所有的人却严守军纪,一个个目光中透着精悍,随时待命。
这标人马不是别人,正是抄近道日夜行军,抢在袁熙之前返回雁门大营的孙悍。
孙悍是麴义的得力助手,在军中的威信甚高,回到营里,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带了自己的一支亲信部队悄悄的出了大营,并秘密的派出探马,刺探袁熙的行踪。
雁门郡周围经常有小股黑山贼寇略百姓,因此麴义的部曲没有少和张燕的黑山贼作战,平时缴获了不少黑山贼的服装。
为了掩人耳目,孙悍命令部下全部换上黑山贼的服饰,来到这处叫做“狼牙谷”的地方埋伏,准备伏击袁熙。
“叔通将军说是买公子主使的刺杀袁熙,这小子看起来弱不禁风,骨子里真是有股狠劲!跟着这样的人混,不吃亏!将来主公死了,说不定这买公子就继位了,我立下如此大功,将来必然可以封侯拜将。”
孙悍趴在草丛里,一边饮酒暖身,一边在心头暗自嘀咕,决心跟着袁买好好的干。
“驾”,两匹快马飞驰而来,马上之人正是派出去的探子。
“报告将军,袁熙的队伍距离此处只有大约三里路左右的样子!”探子勒马禀报藏在山谷顶上的孙悍。
“好,再探!确认下袁熙是否在军中?千万不要离得太近,若是打草惊蛇,我砍你们的脑袋!”孙悍挥手下令。
“诺!”两骑探马领命而去。
“将士们,猎取功名的时候到了,全部给我打起精神,弓箭上弦,不要出声,待我一声令下,乱箭射下,射死袁熙者,重重有赏!”孙悍把手里的酒囊一扔,拎起佩剑,高声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