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命中一(1 / 1)

史鉴 0历史的天空0 1707 字 16天前

尝观之天矣,生生者其资始之至仁大义也;然物受命以生而或害其生,而天无所忧也。

不忧恶草之害良苗而予良苗以棘距,不忧鸷兽之搏驯类而护驯类以爪甲;然而恶草鸷兽终不以天弗与防而殄绝生化。故曰“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无所用忧也。

圣人则不能与天同其无忧矣。然而圣人之所忧者,非犹夫人之忧也。人之所忧,忧人也。

圣人之所忧,自忧也:有家而不欲其家之毁,有国而不欲其国之亡,有天下而不欲天下之失,黎民其黎民而恐或乱之,子孙其子孙而恐莫保之,情也。情之贞者,圣人亦岂有以异于人哉?然而圣人所忧者,仁不足以怀天下,义不足以绥天下,虑所以失之,求所以保之,“终日乾乾夕惕若”,几以无咎,故曰:“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过此以往,世之平陂,祚之修短,未之或知也,则亦安用知之哉!知且无容知,而奚足忧邪?

夫欲知过此以往而用其聪明,是谓知其所不知而忧其所不忧。夫苟忧其所不忧,则惟恐天下之不喻其意,而尚口以求伸;惟恐天下之不感其惠,而赐之衣裳以联其情;惟恐天下之不畏其威,而耀其干戈以争其胜。

且犹恐言之不听,赏之不劝,诛之不服,而或反戈相拟,则厚其防于甲胄,以使无能伤也。呜呼!后世之治术以制天下者,舍是而亡术矣。

口之属,则有符命图谶以侈天命;衣裳之属,则有覃恩农赏以系人心;干戈之属,则有重法淫刑以刈豪杰。

惴惴然尚不自保也,曰:“吾之所可以自护而不患伏莽之戎猝发于意外者,惟甲胄乎!”

呜呼!孰知启天下之戎心,近以害于身,远以祸及后世者,莫甲胄之为甚哉?有七属之甲则有截犀之刃。示天下以不可攻者,正其示天下以有可攻者在也。

秦畏分争之戎,罢侯置守以为甲胄,而以启戎于陇首。汉畏闾左之戎,厚树贵戚以为甲胄,而文、景以启戎于七国,哀、平以启戎于五侯。曹魏畏强宗之戎,削亲树疏以为甲胄,而以启戎于宰辅。晋畏外夺之戎,宠任子弟以为甲胄,而以启戎于八王。宋畏强藩之戎,削弱将帅以为甲胄,而以启戎于夷狄。

右文臣以为甲胄,防武人之戎,而戎生于外侮;分六卿以为甲胄,防宰相之戎,而戎生于中涓。

甲胄抵实以捍戎,戎投虚以攻其甲胄,蔽左而露右,揜项而忘胸。恃有甲胄之足御戎也,则暮夜有号而勿恤,白昼杀越而不知,呜呼!自卫以自贼,生人以杀人,而甲胄之祸烈矣!忧之也无端,防之也已密,戎不自起,起之自我,而尚谁咎乎?

然则空拳裸体以冒白刃,而信虎之不咥人也,其可与?夫固有无形之甲胄,阴阳不能贼而人事不能撄者,人未之曙耳。“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之甲胄也。“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地之甲胄也。“自反而缩”,匹夫之甲胄也。“履信思乎顺”,王者之甲胄也。

故曰“以忠信为甲胄,以礼义为干橹”,非以为甲胄而甲胄之用存焉。圣人虽不与天同其无忧,而宪天以莅物凝命者,此而已矣。

虽然,圣人之宪天者,无忧于物也,非无忧于己也。彼异端者,躐等师天,乃欲并此而捐之,曰“将为之仁义以正之,则并仁义而窃之,惟绝圣弃智而后大盗可止”,则妄甚也。圣人之销甲胄也,销其私与妄者也。

彼亦欲销甲胄也,并其公与诚者而销之也。我不敢知公与诚之下游无弊也,而欲并销之者,则亦知其所不可知,忧其本无所忧者也。夫苟知其所不可知,忧其本无可忧,则固藏身自私,而以其销甲胄者为甲胄,斯亦嬴政销兵器、赵普解兵权之陋术而已矣。过此以往之知也,无可奈何而不安之若命也,谓天不仁而不乐之以天也。

夫宪天者,不废天之常而弛其所必忧,不窥天之变而防其所不可知;简官慎爵,虑动事事,闭宠革非,厘祀饰礼;进德贤,正纲纪;非僻远,地天绝;亘古今,讫四维;通幽隐,一强弱;圣以是宪天,臣以是奉圣,民以是从臣,久安长治之道,尽其所可为,御戎之道亦即此而在焉,又何甲胄之足庸,抑何甲胄之必销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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