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上论(4 / 4)

史鉴 0历史的天空0 7829 字 14天前

合十二国之诸侯以伐郑,始以会于萧鱼,终合十八国之诸侯以侵楚。始以盟于皋鼬,终两书曰“公至自会”,未毕其初事之词也。召陵之侵,无救于蔡,无得于楚,萧散无终,而以盟毕之,信为未毕矣。

萧鱼之会,郑服也。郑服而何为未毕邪?夫晋牵帅天下之君师,暴露三年,未遑税驾,只以收薄赂于郑,而仅服之,其以是为可毕事也与?将欲毕之,入其都,俘其君,迁其国,无已而灭其社稷,于以收十二国三年四举之威,而亦仅报其大劳。然而以此加郑,而固不得矣。

夫郑者,非天下之大害之司也。深伐之而不可,浅伐之而徒勤。由其萧散无终,大会以解者观之,晋人之不揣以争郑,自困于恩威,而失霸宜矣。

服郑之道,德绥之,上也;立威于楚而郑自来,次也。不能于楚,则固不能于郑矣。不能于楚,仅能于郑,是终无以有能于楚也;不能于楚,仅能于郑,而其能于郑者亦仅也;故虽得郑而终不敢问楚,既且授诸侯于楚,以戴之而长诸侯。晋悼之所成,概如此矣。

誉之者乃曰“推至诚以服郑也”。夫以至诚服人者,固必牵帅天下之君师,疲敝于道路者三四年而无税驾,一歃再歃,姑弗获已,而收功于纤芥之贿乎?

会而不言郑与,以伐郑出,而以会终。《春秋》之陋萧鱼,亦如其陋皋鼬也。说《春秋》者以悼公为复伯,吾不信也。无已,其齿诸宋襄而可乎!

小人之心惟君子知之,与小人为类者弗相知也。苟弗知之,重之以疑,益之以忮,竞之以遽,还相为遽,而祸极于不已。莒于鲁,故未有郤也,一旦以小犯大,方伐其鄙,旋重师而环其邑。鲁之救台,台围释而亟破其别都。

祸发于一旦,两相为遽,而惟恐不力,是何其相忮之深邪?台,费之旁邑也;郓,台之接壤也。鲁城费而莒围台,鲁城防而齐围成,其故一也。且夫鲁之亟城费与防也,其非为齐、莒设,明矣。季欲分鲁而费城,臧欲要鲁而防城,斯亦何与于齐、莒,而遽为齐、莒忧?

虽然,其启疑者,固有以也。季与臧之欲夺国也新,而居势也不厚,为之利以啖其君,为之名以蛊其民,必将曰:费城而南制莒,防城而北捍齐,收莒亢齐,国家之利。二氏其为国吠犬也。之情也,能知之者,其惟君子乎!君子之审于事,惟知人也。其知人也,惟审实也。宿纥之不自靖,而费防之筑,不足为齐、莒难,亦易见矣。

国无能自固,则见似而疑;情无能自守,则方疑而忮。疑不虑,忮不惩,愤于一往而不思其反,故莒、齐于鲁,兵连祸结,君俘国围,咸自召也。

夫君子有弗信之人而无过疑,有必争之实而不以忮。故天下方乱,不与其乱,内先自固,可以无忧,事猝惊心,有以自守。待之须臾之顷,小人之情形尽见,而我亦可以无忌矣。夫小人之名为攻也,意不在攻也;名为弗攻也,固将攻也。幻以摇庸人之志,而实不能佚君子之鉴。是以情穷于君子,而君子不代之以受恶。

宿与纥也,一仇其奸,莒为之残,齐为之毁,晋为之敛怨于莒、齐,而勤天下以召叛,况鲁襄之童昏受掣者乎!时无君子,交相为愈,猝然颠越以成乎乱,然后小人之求益仇,而得益坚。鲁遂分,晋遂失伯,齐困莒凋,费防耦国。与小人为类者,恶知其底止之如斯邪!

十一

开大功者不保其终,则或起而残之。残其身,没其功,掩其成以为己绩。虽然,亦无能居也。

晋悼之君臣,有合诸侯勤天下之迹,或艳称之。求其实,皆厉公之余业尔。悼之有事于天下者三:服郑也,用吴也,拒秦也。厉无鄢陵之战,楚何为失郑而终已?

无麻隧之师,秦何为见伐而不报?无钟离之约,吴岂听蕞尔鄫之命以北向而受盟?悼公因之,是以有求而亦得。栾、荀士丐因之,是以执政于晋而为诸侯雄。

夫悼公固无桓、文之志,书、偃、告、丐之区区,亦岂虑天下而勤之邪?业已推刃厉公,而堕其十九之功,则无以自掩而谢国人之咎。故三役者,皆非悼公君臣之得已也。席厉之业,竟厉之事,苟可掩厉之成劳为己迹,则薄收遂已,而无过望于大成,亦偷心之固然矣。

薄收之郑,而得贿旋师;薄收之吴,而退吴于向;薄收之秦,而棫林遽返。舍三方以无成,天下之去晋也亦自此始。悼无成功,晋无成伯,只借手以为权臣得晋之资。呜呼,又孰知悼之资贼刃以得国者,徒勤而终非固得也,抑孰知栾、荀、士氏之终以得晋而赤其族也。不祥之犯,祸莫大焉。窃人之功,名终毁焉。天之道也,王之法也。

《春秋》于萧鱼,不序郑服之绩,于会向伐秦,目士丐、荀偃之专行以劳天下,而显其无成。奸人之奸,无可掩矣。悼公没,荀偃死,吴自竞于南,秦自竞于西,楚分诸侯于晋。栾氏先亡,荀、范势夷,而赵武、魏舒、韩起代兴于晋。故曰:“天之所佑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不信,思不顺,或又起而残之,将谁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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