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俘人之君,甚矣!甚其无忌而为之也。襄、昭以前,灭人之国者不及其君,犹有忌也。楚之以蔡献舞,夷之乱中夏也。晋之以潞婴儿,伯之治夷狄也。夷之乱中国,固无所忌;伯之治夷狄,固可弗忌也。均为分土之诸侯,俘其君,将臣仆之,以加人者,人得而加之。
当其淫以逞而不知忌,夫岂有人之心哉?蔡以之加于沈,郑以之加于许,宋以之加于曹,鲁以之加于邾,国失其所以为国,君失其所以为君,不相驱以亡而不得矣。
且夫势果有定乎哉?俄顷之势,而乘之以为名,天下之至贱而安忍者莫是过也。沈一不会于召陵,而疾被俘杀。召陵以前,新城以后,蔡之宜得俘杀者百年,而以责沈于一旦,曰吾有名而固有义也,所为至贱而安忍者也。
故灭人之国,贪也;俘杀人之君,忍也。贪者吾将惩之以仁,可使勿贪;忍者吾将惩之以义,不可使无忍。苟忍而袭义以为名,即有名矣。有名而义不得施其惩,故君子甚恶夫安忍而蹈乎至贱,无从而救之也。孟子曰:“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俘人之君者当之。
六
“庚辰,吴入楚。”当从《公》《谷》。目言吴,以免蔡也。柏举之战,蔡为之,郢之入,非蔡为之也。不许吴之入楚,故目吴免蔡以专乎吴。不许吴之入楚,非不许蔡之入楚也。吴入楚,而楚他日报怨于蔡。楚非所报,而蔡徒得怨。蔡徒得怨,则使蔡与于入楚之役,蔡且免于报矣。非我类者,喜怒不可以理求。
苟可以强,而强非我罪。苟可以强,而终以强慑之,彼且慑焉。然则蔡猛于战楚,而惮于入楚,吴专其咎而蔡免。蔡之不足以自免,始于此矣。
楚之强,无有大折之者,大折之以入郢之衄,蔡又惮而不与吴终其事,君子之所大悯,故词免而实不免。惜夫楚之大衄,授之吴而成其恶,靳之蔡而不竟其功也。
盖蔡之惮楚久矣,志惮而实惮之,实惮而名亦惮之。蔡固以宗周视楚,战之者,不胜其一旦之忿焉耳。忿已事裂,而恧然不居。天下之不勇于义者,非义之不能为勇也,一旦之忿,不惜其素所宗周视者,遽引封豕长蛇以相攻,蔡固不义,苟袭义而义亦馁也。
忿,实也;义,名也。非所据而据,非所困而困,楚得以争曲直于吴,而蔡为怨府。故无实而奄其名,神守先丧,而败随之。蔡恶敢毅然以入楚?不敢入楚,而又恶得免于败之郑?故蔡之恧然不居,取怨之招也。
七
属人为与,而委怨于人,未有不失人者也。故《姤》之二曰:“包有鱼,不利宾。”象曰:“义不及宾也。”义不及宾而委之宾,是委义也。宾本无鱼,而委之鱼,鱼在宾矣。鱼不及宾,而我及之,宾不固获鱼,而鱼不固怨宾,是委宾以鱼而委义于宾矣。义之所不及者,利之所违。
身任天下者,虽欲不慷慨自任而不能。义,吾义也;利,吾利也;怨,吾怨也;未见怨之可委者也。
晋失诸侯,郑首叛之。然则治郑者,舍晋其谁任哉?晋任之,然后与诸侯图之。晋不忌郑怨而以为功,诸侯不邀郑功而安于无怨。伯者之以属诸侯,纠天下,固非此而不得。晋之不能而委讨郑于鲁,则何如勿讨之为得乎?
鲁能服郑,则鲁不必晋,而可以逞于诸侯,郑将蛊鲁以亢晋,晋无庸矣;鲁不能服郑,则鲁之不利,晋之不利也,鲁小损其实,而晋大丧其名,晋无幸矣。
鲁无固争郑之心,薄伐于郑,而郑不固怨。鲁方责郑之亲晋,郑方觊鲁之合齐,兵加之而不怨,鲁意且释,而郑是听,晋不能必鲁之不叛,而况郑乎?
鲁弗固怨郑,郑弗固怨鲁,无故而激人以相怨,鲁且自丧其所谓而怨晋之嗾己,晋无辞也。
呜呼!委怨于人者,人之力且穷,人之愤且平,人之相酬也亦藉手以告无过,进不能为之图功,退不能为之任祸。故鲁一侵郑,再侵齐,齐、郑益急鲁以蛊鲁,而鲁长舍晋以东合矣。故知委怨于人之失人,义之所违,即利之所穷也。晋尝失郑矣,郑移祸于宋,晋不使宋当郑,而自任之,悼公之所以服郑也;晋尝失齐矣,齐移祸于鲁,晋不使鲁当齐,而自任之,平公之所以下齐也。
服郑而宋益亲,下齐而鲁益固。悼、平之伯,伯之微者也,而自任也且然,况桓、文之盛乎!
晋委郑于鲁,乃以委鲁于郑。诸侯之兵竞起而散,非固委也,人抑末能收之也。
八
观其表,知其里,可以喻天下之心;观其行,知其志,可以测君子之权。故鲁之侵郑,非竞郑也;鲁之侵齐,非竞齐也。奚以谂其然也?侵者,无意之兵也。
公羊子曰:“粗者曰侵,精者曰伐。”精云者,壮也;粗云者,浅也。鲁无怨于郑,而抑不觊利以兴兵,故不壮于竞郑;齐临鲁以兵,而实觊合于鲁,鲁知其故而无深怨,故不壮于竞齐,浅用其师以动之,不执罪名,不叩国都,姑以侵焉,可以释则释矣。
是以逾二年而平齐,又逾年而平郑,聊以瓦之会谢晋,而终于无竞。故郑、齐之师不得信之为竞也。弗察其中情而信其表之竞,为愚而已矣。
夫君子将许之乎?曰:由君子之许鲁以平齐,知其许鲁以平郑矣。奚以谂其然也?十年春,鲁及齐平,夏,会于夹谷,孔子相。诺其甲车三百乘之从,受其归田之谢,是以知君子之志也。书及齐平,无贬词;书及郑平,抑无贬词,是以知君子之许平齐以平郑也。诸侯之从王也受命于天,其从伯也受命于天。从伯之受命于天,何也?
小役大,弱役强,天也。强弱无恒势,从违无恒理,昔之强者而弱,昔之从者而违。天有革命,而人奚得不从哉?天命以从伯,势以成乎理也;天命以从王,理以成乎分也。势不可为典要,分不可为推移。故春秋诸侯之背王也,为重伤之,迟回而不之听;其背伯也,可以听而即听之,无待也。分司典要以饬人之纪,势善推移以劝人之功,无当于人纪而功可起焉,君子胡为而为之迟回邪?
势在伯,则许其从伯;伯不给伯,则许其自为功。自相平,自相伐,相与谋其邦交,以辑宁其国。
伐而非以竞,平而非附于夷,虽许之焉可,是以君子躬行之而赞其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