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团的确是好粉团,一坨坨地摆放在案子上,有糖的、豆沙的,枣泥的,当然,也有肉的……赵庚卖了这么多年粉团,全指望肉粉团赚钱,其余的馅料要本钱,而肉却不要本钱。
赵庚的砧板上从来都不缺肉。杀了那么多的人,他们身上的好肉几乎都被他包在粉团里便宜买了。在这个世道,只要便宜,无论什么东西都好卖。况且赵庚觉得人肉又不难吃,尤其是小手指关节处的脆骨,嚼起来的时候“咯咯”响,口感非常好!另外用快火小炒人里脊的味道也相当不错!滑而不腻,爽口!
虽然赵庚很少吃自己做出的肉粉团,但他相信,所有吃过的顾客都会怀念肉粉团的味道,那是一种让人迷恋的、欲罢不能的味道……
所有的粉团上面都撒着些碎菜叶,看着碧绿煞人,极有食欲。赵庚看着粉团,静静地等着孙开。他知道,孙开一定会从这里路过,他已经想好了,今天请孙开白吃粉团,而且一定要请他吃加了作料的肉粉团……
想到孙开吃完肉粉团后躺在砧板上待宰的样子,再想到他的肉被剁成陷儿塞进粉团被人吃了的样子,赵庚竟然不由自主地笑了,那是一种发自骨髓的寂寞笑容!
“可惜无人喝彩!”赵庚这样感叹。
……孙开来了,他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多包些粉团……”似乎他早就忘了昨天说过的话,他掏出一把铜钱,“当啷”扔进了案子上的毛竹筒,“我要请镖局的好朋友都尝尝你的粉团,味道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