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俗间有一句话叫得啥别得病,欠啥别欠钱。而比这更进一步的是,得啥别得病,欠啥别欠人情。
总之吧,不管你是连本带利归还,还是连本带人情归还,你归还的都是要比借来的多就是了。
还的要比借的多,这是正常逻辑情况下,这是把对方看成一个同等的独立的个体的情况下,这种互通有无所遵循的一个原则。
这是你向邻居借钱的情况下,还得要比借的多。可如果这个借钱的对象不是邻居,不是亲戚,而是变成了你手下的马仔或者小弟呢?
有老大朝马仔或者小弟借钱的么?真混到要向马仔和小弟借钱这份儿上的老大,那还是老大么?至少也是个穷途末路落魄的老大就是了。
而这样状态的老大,估计早被某个小弟或者是小弟的头目给灭了并取而代之了吧?
而真正的老大,或者说对属下还有掌控力的老大,真要是缺钱想要向马仔和小弟出手借钱的时候,那也不能说借,而是要说成收取保护费!还是理直气壮地收保护费!这才是做老大的范儿。
你一做老大的真要是沦落到跟小弟和马仔直接借钱,那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而这些源器相对于大道法则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连这些马仔和小弟都不如的。说句不好听的,马仔和小弟,那毕竟还都是同老大一样的物种还都是人,还多少有点儿同类的香火之情。
而这些养源阶段的源器,在源级大道法则的眼里,那是肯定没资格以同类相论的吧?而实际上,这些源器就是源级大道法则养来取肉的肉猪。
对于邻居那是正常借钱,要连本带利多还的;对于马仔或者小弟,虽然是直接收保护费,但一般还是有些香火之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多少也是得罩着马仔和小弟的,也算是要有所付出的;而如果是你对你家养的肉猪呢?还能有这些相对平等的关系了么?
当你想要吃你养的猪身上的肉的时候,难不成你还要还猪一个人情?难不成还要跟你家的猪有什么香火之情?
主人养猪吃肉,天经地义,这些当然都是没有的了。最常有的最直接的就是直接杀猪吃肉!
相对于这些养源阶段的源器来说,大道法则就是那个养猪吃肉的主人,这些源器就是源级大道法则豢养的猪。只不过是源级大道法则采用了一茬一茬割肉的办法,而不是一次性的杀猪吃肉杀鸡取卵的方式罢了。
既然是要活着取肉,难不成作为猪的这些源器,你还行谋求着大道法则的回馈不成?还要什么更多的回馈,你做梦哪你?没要了你的小命直接杀猪吃肉,你都得烧香拜佛算是万幸了,还要什么回馈,你是作死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