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你要从邻居家借钱什么的,你肯定就得平时和邻居家维持好关系,然后呢,借到钱之后一般除了还钱之外,都要连本带利还些利息的。就算是无利息的借钱,讲不起也得欠对方一个大人情不是。利息是省下了,可是人情却是欠下了。
而这世上,最难还的,恐怕就是人情了。欠人情还不如欠钱呢!欠钱连本带利还了咱们就两清,谁也不欠谁的。可这要是欠了人情,那可真的就是还不完的人情债了。人情是个没法具体衡量而又无尽无休的负担,你很难界定你是否已经还清了。就算是你觉得还清了,对方还不一定觉得你就还清了呢!
凡俗间有一句话叫得啥别得病,欠啥别欠钱。而比这更进一步的是,得啥别得病,欠啥别欠人情。
总之吧,不管你是连本带利归还,还是连本带人情归还,你归还的都是要比借来的多就是了。
还的要比借的多,这是正常逻辑情况下,这是把对方看成一个同等的独立的个体的情况下,这种互通有无所遵循的一个原则。
这是你向邻居借钱的情况下,还得要比借的多。可如果这个借钱的对象不是邻居,不是亲戚,而是变成了你手下的马仔或者小弟呢?
有老大朝马仔或者小弟借钱的么?真混到要向马仔和小弟借钱这份儿上的老大,那还是老大么?至少也是个穷途末路落魄的老大就是了。
而这样状态的老大,估计早被某个小弟或者是小弟的头目给灭了并取而代之了吧?
而真正的老大,或者说对属下还有掌控力的老大,真要是缺钱想要向马仔和小弟出手借钱的时候,那也不能说借,而是要说成收取保护费!还是理直气壮地收保护费!这才是做老大的范儿。
你一做老大的真要是沦落到跟小弟和马仔直接借钱,那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而这些源器相对于大道法则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连这些马仔和小弟都不如的。说句不好听的,马仔和小弟,那毕竟还都是同老大一样的物种还都是人,还多少有点儿同类的香火之情。
而这些养源阶段的源器,在源级大道法则的眼里,那是肯定没资格以同类相论的吧?而实际上,这些源器就是源级大道法则养来取肉的肉猪。
对于邻居那是正常借钱,要连本带利多还的;对于马仔或者小弟,虽然是直接收保护费,但一般还是有些香火之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多少也是得罩着马仔和小弟的,也算是要有所付出的;而如果是你对你家养的肉猪呢?还能有这些相对平等的关系了么?
当你想要吃你养的猪身上的肉的时候,难不成你还要还猪一个人情?难不成还要跟你家的猪有什么香火之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