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卓奇自然是无不从命,当即就热情地招呼着叶痕来到了自己的家里,一座不大不小的三层楼圆顶房屋。
热情地请叶痕坐下,哈卓奇当即就拿出了几瓶上好的葡萄酒。随即又吩咐老伴弄了几个小碟,与叶痕对饮畅谈了起来。
酒过三巡,俩人都微微有了些醉意,在知道出手阔绰的叶痕不是普通人以后,一直有些放不开的老实人哈卓奇也终于打开了话匣子,“老夫老眼昏花,一直都没有认出来小兄弟是人中龙凤,该罚该罚!”
说罢。哈卓奇当即就将杯中的暗红色酒水一饮而尽,一想起眼前的年轻人刚刚所做的事情,他就不由得有些心惊。一转眼就花掉5万金币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人,怎么可能会是普通人?
“大叔过誉了,晚辈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冒险者而已。”叶痕借着酒劲,也不再与哈卓奇卖关子。“哈卓奇大叔,听说您从小就生长在自由之城,对这座城市了若指掌,几乎就没有你不认识的居民,这话对吗?”
显然,叶痕此来并不是单纯与他喝酒,而是别有目的。
“小兄弟你过奖了。自由之城从东门徒步行走到西门,就算是笔直的路线,也需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才能走完,人口更是超过千万,老夫一介俗人,怎么可能会认识城里所有的人。”听到叶痕的夸奖。哈卓奇憨厚地笑了起来。“不过,老夫生性就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从小到大几乎玩遍了城里的每一个角落,虽然不敢打包票全部认识,但起码脑海里也会有个印象……”
哈卓奇举着酒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这就好!”叶痕精神一振。“大叔,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