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距离,有快五百米了,他们用自己手中那美制m-16步枪,能够干掉对方吗?
奥萨玛知道,现在他们的作用,就是不停地迟滞对方的行动,让对方的补给不通畅,而不是和敌人拼命。
苏军有十几万人,装备精良,要是硬拼,绝对是拼不过的。
奥萨玛最喜欢的,就是搞这种袭击和骚扰,只有先保存好了自己,才能消灭敌人。
只是,他手下的人可不是这么认为,尤其是那几个解放阿富汗伊斯兰联盟组织来协助他的人员。
阿富汗有3000多个部族,长期以来,这些部族是互不统属的,中央政府也难以驾驭部族首领。阿富汗这个国家,其实非常难以管理。而苏军入侵后,各个穆斯林组织和部族武装虽然政治色彩不一,但为了抗击共同的敌人,他们逐步联合起来了。1980年3月之后,3个穆斯林组织的武装便成立了“解放阿富汗伊斯兰联盟”。
奥萨玛来到阿富汗之后,便联系了这个联盟,现在,就是他们的第一次战斗,伏击苏军的后勤补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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