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曹子修娶吕绮玲,曹孟德割发代首(4 / 4)

汉末昂魏 戊寅人 2621 字 10天前

曹操起大军伐之,此时乃建安三年夏四月也,许都只留荀彧,一是调兵遣将,二是为主持曹昂婚礼之准备。‘

行军半路,民因兵至,四处逃窜,不敢割麦,曹操让人遍告此处乡亲父老,“奉天子召令,讨伐不臣,方今麦熟,不得已征战,大小将校,但有践踏者,斩!军法严密,民众无须惊疑!”民众无不望尘遮道而拜,曹军经过麦田,皆下马行之,不敢践踏!

曹操乘马正行,田中鸟虫飞入马眼,窜进田中,践踏好一大块麦田,曹操唤主簿前来,议罪。

主簿惶恐,“丞相岂可议罪?”

曹操拔剑道:“吾自制法,吾自犯之,若不自守,何以服众?”

遂使剑欲自刎,众急止之。

郭嘉曰:“《春秋》有言,法不加于尊,丞相统军讨贼,岂能自戕!”

曹操沉吟良久,“既然“春秋”有言语,吾姑且免死!”

遂以剑割自己之头发,投掷在地上曰:“权且割发代首!”

使人号令三军,传发曰:“今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代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轻毁!于汉末来说,身体发肤重要性太高,太有意义!于是三军凛然,无不敢遵从军令者!

三军自此事始,于征张绣路上令行禁止,约束甚严,自上而下,风气一清,可见曹操手段之深,只一段头发,便教三军归心,曹阿瞒,实实在在治世能臣,乱世奸雄,手段高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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