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篮球天才,真的,从小就有人这么说。当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张伯伦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黑麦啤酒醉醺醺的说道,他不管身边的人是否认同,只要有人在、只要他喝了酒,他就会说这件事。
“我五岁的时候就能玩体前变向和胯下过人,八岁的时候,我的罚球就开始百发百中。从我上中学开始,我们学校的三分纪录和定点投篮纪录就由我保持,在读大学期间,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篮球赛,你知道三分王是谁吗?是我,哈哈,是我张伯伦!我连续投进了五十个三分球,可是我有七英尺高,哈哈,你能想象吗?当时那些小个子吓坏了!”张伯伦得意的哈哈大笑,好像大学时候的风光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张伯伦旁边的白人似乎对他的话很感兴趣,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张伯伦,问道:“如果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去打职业联赛?好像你很喜欢篮球这项该死的运动?”
这白人相貌英俊,脸颊线条感很强,好像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代雕刻大师米开朗琪罗刀削斧砍出来的大理石雕像一般。他的五官完美到了一种极致的水准,拥有很好的立体感,加上修长有力的身躯,这男子简直就是专属的女性杀手。
不过很奇怪,按理说这种男人出现在酒吧里应该是所有女人关注的焦点才对,可是事实上,除了张伯伦,连有人看都没人看他。
可惜唯一关注着男人的张伯伦是个纯爷们,他对男人,尤其是英俊的男人天生没有好感。因此,当白人男子说出‘该死的篮球’这两个具有侮辱意味的单词的时候,本来就对他的相貌怀有嫉妒之心的张伯伦暴怒了。
“别他妈侮辱篮球!否则我会打的你满地找牙!”张伯伦听到那人对篮球的评价后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的脾气可不好,伙计,篮球就是我的女人,谁敢侮辱他,我愿意弄死他!道歉,赶紧道歉!”
白人似乎对张伯伦的过激反应毫不在意,他反而笑了,边笑边说:“好吧好吧,小子,我向你道歉。我承认,我对你感兴趣了,哦,你知道上一个威胁我的家伙是什么下场吗?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好像还没人掐过我的脖子。”
张伯伦不在意白人说什么,等他道歉后,他拿起酒杯又灌了一口,回答着白人先前的问题:“是的,我喜欢篮球,我爱它胜过爱女人!我也想打职业联赛,可是他妈的狗娘养的的上帝给了我出色的天赋,却没有给我强健的身体!我怎么去打职业联赛?!”
是的,这就是张伯伦的悲哀之处。他是一名自幼就在美国长大的华裔,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的爷爷和祖父无法忍受日本鬼子在山东老家的高压统治,一起偷渡到了这个国家。
经过两代人的努力,到了张伯伦这一代,终于拥有了光明正大在美国生存的身份。
张伯伦的父亲是个篮球迷,他的少年时期就是一代天骄威尔特·张伯伦在nba翻云覆雨的巅峰时期,在他的心里,这位号称曾经与两万女性发生关系并在赛场上留下若干后人只能仰望而无法企及之纪录的男人,是足以媲美上帝的存在。
因此当他的儿子出生之后,同样姓张的他就给儿子起了张伯伦这么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