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谢你了,你别刺激我就行了。”
王坚看到自己好心被当驴肝肺,却毫无办法,他只能默默的叹了口气,然后说道:“你给自己挑了什么?”
“awm我是不要的。这破枪太没手感了,m200太笨重,不适合。至于黄金巴菲特大炮阻的话,那玩意在这种环境下用是完全不适合的,最后我选了psg-1。性能比较稳定故障率比较低,而且是半自动哟亲。”梁欢欢从旁边拎起一把枪:“拿去研究。至于副武器的话。我选的是z84d冲锋枪,射速中等后坐力微小,关键体积也比较小,便于携带。手枪的话,我用左轮,以我的枪法,左轮比其他枪更适合巷战。你的话么,副武器我给你衙了,用superv两把。主武器呢……这里都是号称疯狗系列的刀疤枪族,点艹ak二十五条街,请自选。”
当两个人都挑选了自己喜欢趁手的武器之后,梁欢欢命王坚搬了二十箱子子弹和好几挺班用机枪上楼。
接着梁欢欢开始在所有窗口上都加装了固定架,接着这个小平房瞬间变碉堡,而且梁欢欢还开始着手在后院埋上地雷……
王坚不会,所以全程都在旁边围观,顶多是搭个手,不过像什么设地雷啊、制作连环雷这种事,梁欢欢连插手都不让他插手,顶多是让他在一边看个热闹。
折腾到了大半夜,梁欢欢累的直接往沙发上一座,指着冰箱:“给姐拿啤酒来。”
王坚此时正穿着睡衣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听到梁欢欢的话之后顺手扔了灌啤酒给她:“你也不洗澡?”
“我又没让你舔我,我急着洗澡干什么?”梁欢欢翻了翻白眼:“你去上网发个惹事的帖子,就按照杨月给你的稿子来。”
“可我没经验。”
“你这发过去,肯定有人会来跟你理论,你就照着国内网上的那些脑残跟他们对着干就行了,为了喷而喷,惹出他们的怒气就好了。”梁欢欢揉揉鼻子:“他们来找的话,弃尸地点我都找好了。”
“你太变态了。”王坚摇摇头,打开了笔记本:“你不觉得这里怪怪的么?晚上才几点,可路上都没人了,这是首都哎,我在帝都和纽约都没看过这种情况。”
“废话,有几个傻逼会冒着被爆头的危险晚上出来闲逛,这一片是交火密集区,三天打一次都算是少的了。”
“可我不会西班牙语……”
“你就用英语发,你怎么这么磨磨唧唧的……”梁欢欢一把抽下王坚的毛巾:“姐去洗澡,洗完了教你。”
“那是我的毛巾……”
“你有性病么?”
“没有……”
“那不就完了么,我忘带毛巾了,明天去买。”
不过很显然,第一天王坚并不成功,他发的帖子显然是很少有人问津,无论他在那边怎么骂,都没人跟他,导致他澎湃的兴致一下子就萎了一大半。
“不玩了,明天再说。走走,去买点生活用品。”梁欢欢叹了口气:“这地方估计买不到东西,开车去城区。”
王坚当然没意见,带上门就跟着梁欢欢一起出去了。这一路,王坚再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城市让生活成噩梦”,跟郊区情况截然相反,市区里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车堵在那里,屁眼大的小车里塞了七八个人,还人手抽着大麻的情况并不罕见,甚至于他们看到梁欢欢这个开着帅气豪车的辣妹时还会朝梁欢欢肆意的吹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