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瞒不住你也瞒不住我
曾经有人说过,当一个女人开始杀人的时候她就不再可爱,最起码普通男子很难接受一个满手血腥的女人。而当一个女人开始吃人的时候,如果有人看到了这个场面只怕会吓得浑身颤抖,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是一只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吹人的母狼。
独孤一柔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这个错误的名字叫犹豫不决。
当她发现李世民没有机会成功的时候,她放弃了自己当初和他的约定。她要做的是帮助独孤家族重铸辉煌,还有什么比独孤家的女人再次成为皇后更好的办法?但她不是一个因为梦想就变得冲动的女人,所以当他看到李世民无力攻破玄武门,看到李建成骄傲得意的笑容,她决定放弃。
但她还是杀了李建成,因为她发现自己的选择是个错误。可当她杀了人之后才发现,自己杀了李建成已经失去了意义。李世民已经不得不退走,太子的死变成了一个充满讽刺意味的冷笑话。
当她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却发现追不上李世民脚步的时候懊恼后悔的恨不得大哭一场。但她知道自己没时间哭,也没时间去考虑太多的事。她只能逃,拼尽全力的逃。
进入大山之后,她的经历远比李世民要艰辛。
但她却坚持了下来,只是为了活下去。
将半颗已经冷下来有些发硬的人心吃下去绝不是一个令人愉悦的过程,虽然她在吃这半颗人心之前嘴角上的笑意看起来带着轻松惬意,但毫无疑问,如果哭有意义她绝不会选择去笑。
一边呕吐一边吃,而且还要强迫自己吃下去的比吐出来的要多。这是一个极痛苦的过程,也是一个脱离人性的过程。
当她觉得肚子已经饱了之后翻身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小会儿,然后寻了一根木棍做拐杖继续前行。她计算了时间,知道自己已经快要追上李世民的队伍了。但她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他,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他给过自己承诺?可要知道的是,先背弃承诺的是她自己而不是李世民。
同为丧家之犬,毫无疑问的是她是一个彻底丧失了尊严的丧家之犬,而李世民却还带着那么一点点骄傲。哪怕这骄傲看起来极可怜,可比起独孤一柔来说他确实有这个资格。
独孤一柔艰难的行走着,强迫自己不许闭上眼,不许坐下来休息,不许生出一丝绝望之心。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行尸走肉,在追赶李世民的过程中,她甚至生出了自己的躯体不过是一个工具,为了活下去甚至连躯体都可以丢弃的错觉。能有这样的感觉,只能说明她的神智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
李世民进山的第十三天,他站在山顶上俯视山脚的时候忍不住放声大笑。
十三天,竟然只用了十三天他就带着人走了出来。可以说他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足以书写在史书上的奇迹。如果他有资格来命令史官,他绝对不会有丝毫犹豫的命令史官对这段历史大书特书,当然,过程要写的精彩些而不是这样狼狈。
看看他吧,哪里还有一点贵族的模样?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碎不堪,甚至比起难民来还要狼狈些。密林中的枝杈虽然不锋利,但磕磕碰碰的多了依然能将衣服甚至是皮甲割破。衣衫破碎,脸色黝黑,身形憔悴,这便是现在李世民的模样。
“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