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还在发烧,真心很难受啊但稍后还有更新,我下去接着码字。)
第七百三十四章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李闲在行军途中看舆图想策略,并没有刻意去指点阿史那结社率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只是依照自己的性子,一步一步重复着李闲走过的路。练功,读书,竟是还有余力跟在李闲身边看他如何处理军务。
他就好像一个黑洞,虽然小,但拼了命的吞噬着自己需要的一切。
距离武当山还有一段日子的路程,叶怀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着自己每日的生活枯燥艰苦。
坐在叶怀袖的马车里,叶怀玺默默的给自己左手上的伤口抹药。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很多,密密麻麻的就好像平坦的沙土上爬虫来回爬过的痕迹。他低着头,微微皱着眉,也不知道是伤口还在疼,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缘故。
“会不会不能复原?”
抹好了药膏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军稽处二部的药是极好的……”
叶怀袖看了他的手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可你这手上的伤口太密集了些,即便二部的药再好也无法保证复原如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看来无论你多倔强对自己多狠,但爱美的心思还是天生就来的,改不了。”
叶怀玺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能复原便不能复原吧,没什么。您也是在草原上生活过很久的人,所以您肯定也知道……一只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的狼绝对会被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排斥。因为它身上没有伤痕,它的耳朵没有豁口,这说明它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去捕食去厮杀过……我不想做一个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的狼。”
“那是狼,不是人。”
叶怀袖声音轻缓的说道。
“不对!”
叶怀玺坚定的摇了摇头:“姐姐说过,草原人之所以推崇狼,是因为狼的性情最适合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她也曾经说过,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统治着其他东西,是因为它们足够狠,对别的东西也好,对自己也好,它们都足够狠。”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被猎人布下的铁钳夹住腿的野狼,它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咬断了自己那条被夹住的腿,然后一瘸一拐的跑出去,找到一处有草药的地方嚼碎了吐在伤口上。”
叶怀袖微微一怔,看着他问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叶怀玺扬了扬自己的左手,笑了笑道:“我想说的是,虽然看起来不漂亮了,但没什么……不是么。”
“有什么没什么,在你的心里而不是嘴里。”
叶怀袖没有反对,也没有认可。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劝劝你。”
叶怀袖看着叶怀玺的眼睛说道:“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你先生会怎么看?毕竟……你是一个草原人。而你的先生是要做一个一统中原的人,你现在还可以跟着他,学很多东西……可如果你回到了草原上之后,用你学来的东西侵略中原,这样的事岂不是很讽刺?你的先生会怎么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