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的边际坐落着一座土城,城高数十丈,占地上万顷。
当然,这不是一座普通的土城,而是由足赤的黄金打造。
阳光,照射在城墙上,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绝对刺眼。
而这,仅仅是卑贱的猎户们进行交易的集市。
草原、密林、大海的边际,都有这样的集市,为猎户们提供方便。
唐善行走在金砖铺就的街道上,举止显得有些木讷。
就在昨日,他还想装满一口袋金沙,返回修界炫耀一番。如今来到了这座黄金集市,他才懂得什么叫无地自容。
吴以彬凑齐了两百颗百年妖丹,在街边摆摊的一位老妪那里换来一株萃济草,交到了唐善手中。
天狼双眼发光,只要有人拿出妖丹,不管是千年还是百年,都要跑过去嗅嗅,希望置换物品的猎户可以赏给它几颗尝尝鲜。
很可惜,赶集的都是些贫苦的猎户,没有豪门贵胄,自己养家糊口都困难,自然舍不得把手里的妖丹赏给它这样的妖宠。
一路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天狼,继而看向唐善。
初级金仙境,竟然带着一头顶级金仙境的妖宠,一定是出自豪门的少爷。
可惜的是,这位少爷的资质太低,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不知浪费了多少灵丹妙药,仅仅突破了金仙境。
有人在议论,“他的资质还不如自己的妖宠,否则的话,起码也是大罗境的高手。”
“废材,绝对是废材,可却偏偏出身于豪门。”
“我想做他的宠姬,按照他家族的势力,哪怕是宠姬,也能培养成为大罗境的高手。”说话的是位女人。
“算了吧,没见他和卑贱的猎户在一起吗?我看多半是被家里赶了出来,要不就是偷偷跑出来的,想见见世面。”
“他最好还是回去,尽量少出门,否则只能给家族丢脸。”
“……”
唐善想哭,不说金仙境,只说顶级天仙境,他在修界已经难寻敌手。堂堂黑暗武修的大领主,武宗一族的武尊,法宗掌教的知己,魔宗掌教的兄弟,释宗掌教的学生……顶着一连串闪耀的光环,却在玄界,在破碎王朝,被人称之为“废材”,还要尽量少出门,出来见见人也算丢脸!
吴以彬带着唐善逛了逛集市,原本希望他对这里的情况多些了解,没想到却伤了他的自尊心。
“吴大叔?”秋儿在不远的一个摊子前招手。
吴以彬和唐善赶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