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门后,两名警察坐了下来。同时让唐少哲站起来,开始询问并制作笔录。
“姓名?”当先的一名警察开始提问。他的脸膛黑里透红,浓眉大眼且个头高大、身体结实,目测身高在180公分左右,一身警服绷得很紧,声音虽然温和但又带着一丝严厉。
“唐少哲。”
“性别?”另一名警察开始随着问答下笔记录。这名警察有些白净,个头大约只有175公分,眼睛细长、皮肤白哲,进门后一声不吭,只是有时抬起头扫视几眼。
“男。”
“出生日期?”
“恩,为什么打人?把具体经过详细说一下。”
“哦,当时。”
“这么说你打人还有理了?”
“可那车主。”
“有你什么事儿?交通事故自然有警方处理,你凭什么身份打人?恩?国家三令五申要建立法治社会,凡事都要律。
“你有什么资格动手殴打他人?你这就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管理条例的处罚。”高个头的警察言辞很是锐利。
这样的大义面前,唐少哲根本没有抗辩的借口,只好嘀咕一声:“可他也动手了呀。”
“怎么?还不服气?他那是正当防卫。明白吗?我国法律规定,挨打时是允许还手的!现在我就可以告诉你,你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第x条。
“不但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还要行政拘留15天。”高个头警察的话语让唐少哲哑口无言。
挨打可以还手,这个道理是个人就知道。他不清楚的是,行政拘留最长时限就是15天。但是他并不后悔,只是低着头小声嘀咕,道:“那家伙就是欠揍!”
低下头的唐少哲并没有看到两名警察听到他的话之后相互对视了一眼。高个头的警察淡淡道:“小陈,把笔录给他看一下。没什么问题,你就签个字。”
待到唐少哲看完笔录签字后,高个头的警察突然站起身来,似乎随意道:“小陈,你先盯着点儿,我上个卫生间。”
说罢,就打开门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