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流浪的馒头一下懵了。
尼玛什么叫我杀人夺宝?我逼良为娼?尼玛我杀的人,那个不是工会的敌人?我夺的宝贝,哪一样没有献给你会场火雷?我去逼迫女人,那还不是因为你火雷会长好色如命?
现如今事情做了,你好处拿了,却把所有屎盆子都扣在我的头上,这是要卸磨杀驴的节奏啊!
不由得,流浪的馒头只觉得菊花一紧,背心一凉,再不敢多说废话,老老实实的跟在火雷后面听指挥。
在天下会当中,流浪的馒头和血雨腥风明争暗斗多年,两人的实力虽说差不多,但是流浪的馒头这家伙智商堪忧,只会阿谀奉承,火雷说什么就是什么,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为此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装备和前途,可谓是火雷的一条忠犬。
相比较之下,血雨腥风虽然从不干这些阿谀奉承的事情,但是他对于火雷这家伙的性格,把握的显然更加透彻。火雷这种人,说好听点,那叫任人唯贤,说难听点,那就是唯利是图,翻脸不认人!
你如果对他有用,身上有他需要的东西。那么他对你自然是百般和蔼,即便是偶尔犯了什么错误那也是无足轻重。可若你对他没用了,那么不好意思,在他的眼中,你的价值绝对不比擦屁股纸高多少。
所以,尽管流浪的馒头仗着自己发现了地宫的优势,自己混进了开荒团,并且把血雨腥风弄过去看门。但是血雨腥风的心中,却是没有半点的怨言。
因为他知道,在流浪的馒头这连续阵亡四次之后,这个曾经和他明争暗斗好多年的对手,已经不再是他的对手了。而对于一个已经沦为蝼蚁的家伙,血雨腥风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就让他暂且蹦跶两天吧,只要这两天一过去,甚至都用不着他动手,有的是人会去收拾这个上窜下跳的家伙。要知道,这年头,流浪的馒头行事嚣张,在公会里面得罪的人,可绝对不比在外面得罪的人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