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杨帆答应一声,便向那球走去,这是一枚鞠球,这时的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发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这些和尚们不守清规,喝酒吃肉,打架斗殴,唯独却有一样:不敢碰女人。因为薛怀义是当朝天后的男宠,他的一切都来自于太后,他自己虽然肆无忌惮,无所不为,唯独不敢沾惹女人,惹得太后不悦。
他不敢碰女人,对手下人在这一点上要求便也极为严格,否则不是他沾惹的女人,只怕在武则天面前也解说不清。
如此一来,这些精力过盛、无聊之极的和尚在庙里无所事事,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出家人,不懂得念经,对此也毫无兴趣,于是,时下一些流行的玩意儿便成了他们的游戏,蹴鞠就是他们每天常做的一种游戏。
杨帆走到皮球边,并不俯身捡球,而是脚尖一挑,将那球儿挑飞过肩,一个“魁星踢斗”,便稳稳地停住了那球。杨帆双手拢住僧衣大袖,以双脚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见那球上下翻飞,脚尖、脚背、脚缘、膝盖、足踝……
球儿在他双脚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乱转,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始终不曾落地,杨帆貌似只在踢球,眼角却在捎着薛怀义的动静,见薛怀义已然注意到他的举动,忽而极其潇洒地一跳,脚面一弹,“啪”地一声,那只皮球便飞回了场地之中,众和尚登时喝一声“彩!”
“嗯?”
本来懒洋洋地斜卧榻上,看着弟子们踢球的薛怀义“腾”地一下坐了起来,两眼放光。方才看见杨帆踮球的动作,他就开始注意了,再看到杨帆这干净俐落的一脚抽身,薛怀义就象发现了一座烁烁放光的金山。
当他坐起身来,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杨帆,脚上穿得居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双只用两根细带子挂在脚趾上的高齿木屐,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合不拢来。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经极为不易,脚下居然是一双高齿木屐,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这小子竟有这般好功夫!这……这……佛爷可捡到宝了啦!
薛怀义心花怒放!
薛怀义,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球迷。
老薛自己球踢得很臭,但这不妨碍他喜欢球。老薛非常喜欢蹴鞠,所以做了这白马寺主持之后,特意叫人建了一个球场,闲来无事,就坐在旁边,看一帮泼皮和尚踢球,有时还与其他贵人家的球队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