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发难(1 / 4)

醉枕江山 月关 3844 字 22天前

冯西辉富有催眠效果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无抑扬、无顿挫。

他还没有念到坊令应屠杖杀平民秦小白一案,此刻念的是一桩婆婆殴杀儿媳案。

因为还没有等到自己用来发难的那桩案子,杨帆也像其他官员一样眼观鼻鼻观心,状似打着瞌睡。可是带听不听的,却有一句话忽然飘进了他的耳朵:“死者之子常之远说,七夕之夜,他伴母游定鼎长街,便曾受这潘姓男子骚扰,其父所欠巨额赌债,亦为潘姓男子所有……”

杨帆机灵一下,顿时竖起了耳朵,冯西辉有气无力地继续说着,杨帆只听了后一半,已经听明白了大致的意思,貌似是一个叫常林的男子,娶妻程氏,程氏娘子小字云霓。这位程氏娘子姿容美丽,引起了一个潘姓男子的觊觎。

于是潘姓男子利用常林嗜赌,诱他欠下巨债,然后逼他献出妻子,常林无力偿还赌债,回家诉与娘子知道,谁知那位程氏娘子却是个极节烈的女人,宁死不从。这常林自知理亏,倒也不敢强迫妻子,那潘姓男子便派了一班泼皮无赖,日日登门索债,骚扰打砸。

常林的老母窦氏老太太得知是自己儿媳七夕夜游长街,引起这潘姓男子垂涎,才惹来这许多祸端,便痛骂儿媳是个扫把星、狐狸精,害了她的宝贝儿子。这老妇人却也是个十分刁蛮的婆婆,一番痛殴,竟然打到了要害,把儿媳活活打死。

这一下就闹成了人命案子,坊里报到了洛阳府,洛阳府审得倒也干脆,判那老妇偿命,不过流刑以上案件得由刑部复审,案子又报到了刑部。

司刑郎中陈东对此案却有异议,他的判词是:“尊殴卑,非斗也。且老妪膝下有子,死者乃其子之妻,因其妻而杀其母,不合孝道。故判决罪减一等,为流刑,又因为老妪年迈,一旦流放异地无异于送死,那就违背了罪减一等的本意,故而再减一等,判为徒刑,判其在司农寺劳作两年赎罪。”

因为陈东判词的出发点是从孝道上做文章,而孝道却是从皇帝到百官乃至天下万民都要遵行不逾的大道,是lun理道德的基石,故而崔元综也没有什么异议,已经做了初审圈阅,只待今日诸司合议之后,就要发付洛阳府执行。

冯西辉念完了案情,微微扬起脸来,端起杯喝了口水,先润了润喉咙。

崔侍郎等了一下,不见众人说话,便清咳一声道:“诸君有什么意见?”

“下官想再看看卷宗!”

因为此案是陈东审结的,所以他不用表态,皮二丁和孙宇轩、严潇君三位郎中刚刚准备拱手,按照惯例说一句:“下官没有异议!”杨帆已经抢先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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