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堂中对(求月票)(2 / 4)

醉枕江山 月关 4003 字 22天前

笑声戛然而止,三个人陡然都静下来,雨声好象这时才从厅外传进来,淅淅沥沥……

廊下看雨的衙差们似乎感觉到了厅中忽然有些异样的气氛,扭头往厅里看了一眼,只见刑部的杨郎中侧靠在几案上,手中拈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银鱼符,随着五指有韵律的起伏,那只鱼符在他指间灵活地跳跃着、翻滚着,攸而闪入掌中,攸而又出现在指背上。

大理寺直程灵坐在左侧一张坐榻上,背后靠着一只圆形的靠垫,双手一撩袍裾,翘起了二郎腿,右侧的侍御使赵久龙几乎是同时与他做了相同的动作。侧下方,两名衙役抬了一张几案悄然放下,放好文房四宝,一位书令在几案后面坐下……

厅中就像在演一部默片,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当动作都静止下来时,杨帆手掌一翻,那枚银鱼符就从指尖跳到了掌心,他把鱼符揣回银鱼袋,坐直了身子,对程灵和赵久龙道:“程寺直、赵御使,两人谁先表述一下?”

程赵二人客气一番,便由先审此案的大理寺直程灵做结案陈词。

程灵咳嗽一声,说道:“潘君艺上门讨债,常林无力偿还。双方发生口角,既而发生争斗,争执中,常之远助父行凶,击杀潘君艺,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我大周律规定,父为人所殴,子相救,致人伤残,照寻常斗殴罪减三等。至人死亡者,依常律处斩!故此,本官以为,常之远应判死刑!”

赵久龙瞟了杨帆一眼,见杨帆安坐不动,知道他是等着自己开口。他若开口,必是反驳大理寺,建议减刑的,虽然距杨帆的无罪释放还差着一筹,终究有相通之处,不免等于帮了杨帆的忙。

可是眼下杨帆不语,他也只好开口。在他想来,减刑从道义上是可以发挥一下的,至于无罪释放,却未免施刑过宽了,眼下不妨先驳倒御使台和刑部的共同敌人大理寺,再与杨帆计较,主意一定,便道:

“法令之作用,在于防凶暴。孝行之作用,在于开教化。常之远救父,是行孝而非凶暴。常之远年纪幼小,能明白行孝的道理,这不是因为朝廷教化的功劳吗?《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今常之远生被皇风,幼符至孝!我等谳刑司法,应该惩恶扬善!常之远虽然杀人当死,不过他尚在童年,能知父子之道,若令其偿命,恐有悖朝廷彰行孝道之义,故而本官以为,应罪减一等。如此,既彰行孝道,又惩治不法,两全其美!”

一旁书令奋笔疾书,笔走龙蛇地将官员们的论刑依据一一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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