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堂中对(求月票)(4 / 4)

醉枕江山 月关 4003 字 22天前

可是如果母亲杀死父亲,依我朝律法该当如何呢?两位熟谙律法,应该知道,那时,不论是嫡母、继母、还是慈母,作为子女的皆不再受子孙不得告祖父母、父母禁令的约束,也不再履行为尊者讳的义务,可以而且必须向官府告发!

父亲也是尊长,母亲也是尊长,何以如此呢?因为同为亲情,父亲重于母亲,所以,于孝行之中,又加了尊卑的考量,父亲之亲尊于母亲之亲,因此母杀父,则应当举告。程寺直、赵御使,本官说的对么?”

程灵和赵久龙犹豫了一下,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本朝律法如此,他们也辩驳不得。

杨帆又道:“我大周律规定,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当即殴击对方,若打伤对方,比照普通殴伤罪减一等处治。杨某想请教两位,他人殴打了自己的父祖,自有官府衙门可以惩办啊,告到官府不就行了,为何法律规定子孙应该马上还击解救尊长呢?”

赵久龙道:“这是因为做子孙的,有对尊长尽孝道的义务。眼看尊长被殴打,却不施救,只等事后举告到官府,这为人子女的孝道何在?若因有官府庇护而放弃孝道lun理,难道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败坏道德吗?不过……”

赵久龙皱了皱眉,道:“不过这与你我所议有何关系?常之远救父,我御使台本就认为理所应当。只不过,救父固然是出于孝道,当时却非一定要杀人才能救父。杀人就是违法,救父乃是行孝,所以御使台取折衷之策,建议减刑,有何不对?”

说到这里,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大理寺丢在了一边。本来是死罪、减刑、无罪这样三个话题,在杨帆巧妙地诱导下,已经把死罪抛到了一边,变成减刑和无罪之争了。

p:这一章叫堂中对,不是隆中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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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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