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漠南草原的绿草泛出了黄边。
察哈尔人和土默特人仍然没有下落,归化城的尸体化为一具具白骨,偶尔能见到秃鹫在废墟上空飞行。逃往山林中活下来的汉奴又钻了出来,遍寻不到曾经的部落。如果他们会狩猎,也许还能在草原生存下去。
逢勤奉命调集兵马返回得胜堡,骑兵半年不与战马为伴,骑术都该生疏了。军中特设庆功宴,迎接逢勤,坚守汉寨是逢勤奠定军中地位的一战,从此以后他无需生活在左若的阴影下,随着对火器的应用纯熟,他的在军中的前途一片光明。无论军中将领嘴上是否承认,火器营的地位越来越高。
得胜堡外的草地上,翟哲命他率在汉寨中操练的五排鸟铳兵给军中千总以上将领演示鸟铳战法。
这些铳兵一年多前还是土默特人的汉奴,只需十八个月训练便能让他们成为能与清虏一战的士卒。可能他们还无法适应短兵交接的战场,但关键要看将领把他们用在什么地方,用其长而避其短,才是为将之道。
“砰、砰、砰、砰、砰!”五排铳兵随号令兵的命令轮流释放,铳声不停,持续有一刻钟左右。灰色的硝烟完全笼罩这些铳手,他们身在烟雾中看不见前面的战场,号令兵的喊叫是他们行动的唯一准则。
“停!”逢勤纵马上前。
铳声戛然而止,烟雾中的士卒纹丝不动,直到烟雾散去才露出身影。
“草原风大,装填铅子火药极为不便,所以施放速度只能如此,要想阻截骑兵的冲击还是远远不足,但守城绰绰有余。”逢勤先说优缺点,既没有得意夸大,也没有妄自菲薄。
“鸟铳的精准度和射程赶不上步弓,射程优于骑弓,优势在于便于训练和破甲,当然鸟铳的价格也很贵。”翟哲让逢勤给众将演示的目的正是为了想在军中推行火器。他现在要驻守得胜堡需要训练步卒,再像之前那样完全流动作战已是不可取。
军议之时,众将各抒己见。
孟康率先发言,“火器虽好,但操作太过复杂,也要因人而异,我军中多是粗鲁的汉子,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战场上闯过来的,用些三眼铳还勉强可以,但用鸟铳这般复杂的玩意恐怕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