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父一直觉得自己干个体的才是最不保险的,没想到儿子工作也是如此。
他一下观念被冲击的七凌八落,有些失魂落魄不知如何是好。
小王见他这样,忙安慰了他几句,同时又纳闷道“小程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叔叔你没见到吗”
程父当然没见到,要不然也不会走这一遭,想到儿子才开始工作不久就发生这样的事,想必好面子不想告诉家里,可儿子去哪了呢回了县城怎么不回家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时小王又说“叔叔,小程走时只拿了他一些必须的东西,他还有许多东西还在宿舍呢,你要是方便能不能帮他拿走,宿舍现在已经住进别人了,东西多的放不开。”
于是程父便拎着自己带的吃的,跟小王去拿儿子留下的东西。
那些东西用一个大行了箱和一个大包袱皮包着,包袱皮够大,但东西也够多,上头几本书露出封皮,其中一本蓝色封皮的本子在程父提父包袱的时候掉了出来。
程父忙蹲身去捡,本子散落露出摊在地上,露出儿子的笔迹,他好奇看了两眼,原来这是一本日记。
说日记其实也不算,因为里头记的都是一些儿子去哪哪吃饭,吃了什么东西及对菜品的一些品评。
例如有一篇写道某年某月某日,一时心血来潮去了一家听闻许久的小饭庄吃饭,听说那里的冬瓜粉丝汤有些名气,于是点了来尝尝,尝过后果然很好喝,和家里的牛肉汤是不一样的味道,汤里加了瑶柱和海米,喝起来非常的鲜香,冬瓜片切的非常薄,炖的很入味,粉丝软而不烂,吃起来也是有些嚼头的。
然后记下这些,他还在下头写了一堆小字,原来是他自己回来用电锅在宿舍里煮了这个冬瓜粉丝汤来试,记下了自己做的优缺点。
儿子个本子里记的都是这些,有去小饭店吃些普通的菜品,简单的香菇油菜,就算味道一般,他也要写下几行字。
本子大概几百页,挺厚的一本,被他密密麻麻记下许多东西,简直快成一本c城饮食鉴赏录了,而这样的本子在包袱里要有四五本。
程父边看边拧起了眉头,儿子居然是个吃货。
这时小王看他正看这些本子,就说道“小程很喜欢美食,发了工资就跑去发掘美食,整个c市都快被他吃遍了,我问他将来是不是想当个美食家,他说不是,他想当个厨师。”
程父诧异看了看小王。
他也想起儿子小时候,大概几岁他忘记了,那是夏日的一天,酷暑难当,他在闷热的厨房里忙活,汗珠子不住的从额头滚下来,身上的衣裳都要湿透,他搭了条湿毛巾时不时就要擦下汗,一会儿功夫毛巾就又热又难闻。
儿子从幼儿园回来看到了,就拿了条沾了冰水的湿毛巾,给他换下他那条热毛巾,让他能稍微感受下凉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