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欧文慢慢习惯路途上艰险的时候,现实又给他上了一课,他们遇到狼群了。
好在狼群不大,十几只狼可不敢轻易对一群人出手,特别是佣兵举盾列成一排,用短矛敲打盾牌发出呼喝声后,狼群最终选择退走。
狼群的目的很单纯,是为了生存而获得食物,所以当发现付出大于收获的时候,它们不会冒着受伤或者消耗体力的风险去对付不熟悉的猎物。
人类也是如此,游荡在荒野上的强盗除非活不下去,或者发现马车上全是金银财宝,否者不会对这支明显护送人的队伍出手。
实际上遇到商队,难以进入城镇消费的强盗更喜欢逼迫商队交出他们喜欢的食物,衣服,还有酒水,如果有武器就更好了,不过很少有商队会这么蠢。
但是这个世界并非只有人类,比如繁殖力强大如同野草一样的地精,野蛮的兽人,喜欢掠夺的巨魔,还有可怕的巨人,它们是人类天生的敌人,遇到了根本没有道理可讲,向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地精!”雇佣兵一声高呼后,列队主动迎了上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更多的地精吸引过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雇主还有十个有把子力气并且忠心耿耿的民兵,否者他们只能围着雇主硬挨,搞不好会死人的,哪像现在还能够占据一定的主动。
几十个绿皮地精大都呈现自然姿态果奔而来,如此豪放的原因并非是它们没有智慧,虽然跟没有差不多,不过地精确实属于智慧种族,只不过叽里咕噜的地精语除了地精没人听得懂,也没有文字,行为更是混乱,因此难以发展的起来,别说打铁织布了,就连采集也是把能吃的直接塞进嘴里,所以果奔是很正常很合乎情理的一件事,反正地精也没有人类的羞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