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同辉突然间心血来潮道:“好,我干!”
兵勇说道:“那口说无凭,我们现在就签字。”说罢,兵勇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协议。
康同辉接过协议,细细读了一下,看到协议上写着:乙方从市场上收购尽可能多的粮食,直到乙方家里堆满之后,乙方将这些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此为一批粮食。一批粮食必须要有标准粮袋3千袋,多余部分,甲方不负责支付此部分款项。乙方运输完成一批粮食,甲方支付乙方市场价的12%作为报酬。倘若乙方收购粮食过程中金钱不足,乙方有权向甲方借贷。甲方负责支付甲方向乙方指定的粮食最终收购商给予甲方的所有粮食收购款项,甲方必须在乙方粮食交割后三日内将出售粮食的资金交给乙方。权责归属:粮食储藏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必须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及其之后、之前的任何时间对交易内容进行保密。倘若泄密,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条款: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千两白银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乙方保密责任资金,乙方履行保密责任2年后,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按6%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读完这份协议之后,顿时兴奋起来,12%的报酬啊,仅仅只是运输一些粮食就能有2%的毛利,扣除运输人员,借用运输工具等等开销,至少能有12%-15%的纯利润,如此赚钱的活,傻子才不干呢。况且有县令王大人做担保,完全没有风险啊。不就是拓宽一下地窖吗?反正拓宽了的地窖也是自己的,花点钱也没什么。至于保证金嘛,反正是有利息的,就当存在他们那里了,反正存在银号里还得倒贴利息,而且他们给的利息本来就很高。这完全是一笔十分划算的买卖。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协议签署了下来。
签署协议之后的,康同辉命人加班加点扩大自己的地窖,五天后,地窖扩建随即完工,而他也开始从市场上大量收购粮食。也就是从那时起,中宁县粮价开始飞涨。
费景悟不动声色地问道:“就这些?”
康同辉急匆匆地答道:“是的。哦对了,待到小民和其他几个商人将市面上的所有粮食都收购完之后,那两个兵勇找到小民并告诉小民说,小民到官府的放粮点收粮的时候可以用袋子装满石头,装作银两递给放粮点的吏员,他们已经和放粮点的人打过招呼了,待到我们将粮运出城外后,他们会直接给小民2%的溢价,这样的话就更加方便了。”
费景悟语气舒缓地问道:“还有其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