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相处久了,罗姆尼日益发现的。
原先突然的在一起,两人相爱得迅疾。
年深日久,这感情才越发的醇厚融洽。
也不是没有过争吵,但一般都会以理服人的沟通缓和。
大部分时候,这个理,都是很微妙的。
“吃饭啊。”
“吃生竹子?”
格瑞斯想起昨天,潘达人兴致勃勃讨论的什么鲜云竹。
那种渴望吃生竹子的样子,格瑞斯印象深刻。
“我们不吃那个。”
“曦洛发现这里的土壤腐殖质丰富。”
“很利于栽种植被。”
“你这段时间此的瓜果蔬菜,都是曦洛种植出来的。”
罗姆尼再次点了点格瑞斯的脑门,这个小脑袋瓜子,总是有些奇怪的想法。
“哦?那个啊。”
“那个可以吃。”
格瑞斯哦了一声,想起来这几日此的饭菜,确实是鲜美的。
“走啦!”
“总是忘事。”
罗姆尼无奈。
格瑞斯纯天然?又性格直爽。
这个性情,极其容易忽略一些事情。
比如吃饭?她就总是不记得自己过去几天吃过什么。
这个饭食的记忆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小时。
容易忘记吃过什么?也算是格瑞斯闻名罗姆尼几人小团队的一个特点。
外人可能觉得这又如何?
但罗姆尼却觉得这是一个萌点。
很让他哭笑不得的同时?又觉得这个格瑞斯真是有一股呆萌的劲。
很快。
一夜就过去了。
第二日的早晨,众人收拾妥当?再次出发。
这一回跟此前的游击战不同?有着三大目标。
第一?自然是剿敌。
但并不像此前一样纯剿敌,而是要收拢走散的兵丁。
第二,寻找大的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