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尚卿云,聂双儿的NFT推广计划(2 / 4)

林凡:“抓实脱虚?”

邵文山:“实:就是商业演出版权收益,这个是最好统计的。虚:就是流媒体版权。我们不把音乐上传到这些平台,如果这些大平台需要我们在根据情况具体谈,而不是主动出击。

尚卿云现在商业演出价格,已经达到了1首歌1万元,省内三首起订,省外5首起订。而且价格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我们计划把商演税后收益的3%支付版权费。举个简单例子,假如尚卿云参加一个商演,对方商演出价是5万元,然后尚卿云唱了5首歌,如果其中3首在nft产品的歌,那么尚卿云这场商演收益需支付9千元歌曲版权费。”

林凡想了想说道:“可以试一试,我说下我的几点建议,一是把版权收益比例提高到35%。二是1年内,尚卿云的每场商演演唱曲目中nft版权歌曲不得低于1首。三是nft产品发行前,把所有已签署的商演合同先完成了。四是音乐版权收益nft产品,我们自己要有6%以上的份额,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持有。版权碎片化过后,所有购买nft产品的人,要默认将持有的版权,交给凡行科技运营。还有更多的问题,你需要和公司的合作律所多沟通交流。”

邵文山:“好的,林总。我这就去落实。”

林凡:“这件事不急,你多想想,推出过后可能会出现的的问题,以及应对预案。”

邵文山:“好的,林总。”

邵文上的想法,也给了林凡很大的启发,现在个人音乐创作者很多,以兴趣爱好为主,上传到网络平台,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收益,也缺乏维权手段,如果将个人音乐作品nft化,将是一个庞大的市场。

第二天,邵文山又到林凡办公司讨论了发行数量的问题,十首歌的制作成本在1万左右,按预计5万版权收益发行。如果发行1万份就每份5,发行1万份就每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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